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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善信大德、長期護持本堂的朋友們,大家好:
針對近期網路上特定人士(林小姐)持續發布惡意貼文,指控本堂涉及「傷害」及「恐嚇」等嚴重罪名,甚至開始私訊騷擾、攻擊本堂的其他信眾,本堂原抱持修行人慈悲為懷、不願隨之起舞的態度,但為維護本堂清譽及保護無辜信眾不受侵擾,特此公告司法偵查結果與事實真相。
一、司法鐵證:全案「不起訴」,法律還原真相 針對林小姐指控本堂人員涉及傷害與恐嚇等情事,業經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及臺灣高等檢察署詳盡調查。檢察官已查明事實,確認本堂人員並無犯罪嫌疑,並正式作成不起訴處分。
• 關於傷害(時間差鐵證): 檢察官認定證據不足,且相關指控早經駁回確定。在先前之案件(113年度偵字第45817號)中,檢察官即已查明事實並給予不起訴處分,且經臺灣高等檢察署駁回再議而確定(113年度上聲議字第10468號)。另檢察官於處分書中特別指出,林小姐提出的診斷證明「均非案發當日或翌日所為」。
【邏輯不攻自破】 林小姐自稱 6月4日 受傷,卻遲至 7月4日 才提出異議。中間長達一個月的時間毫無就醫紀錄,甚至在 6月7日 的對話中還在談論推拿養生。 若真受重傷,豈有忍耐一個月才發作之理?此舉顯有違常理,顯屬事後拼湊之惡意構陷。(詳細時間軸請見附圖)。
• 關於恐嚇: 檢察官認定當時對話屬宗教民俗儀式之溝通,並非法律上的惡害通知(恐嚇)。 事實勝於雄辯:司法機關已透過公權力,雙重認證了本堂的清白。(關於不起訴書的細節,另以圖文方式說明)。
二、林小姐斷章取義,將「不起訴」扭曲為「檢察官支持其公開言論」 林小姐聲稱其發文獲得檢察官「認證」與「支持」,此乃嚴重的邏輯謬誤與誤導。 林小姐之所以未被起訴誹謗,僅是因為檢察官認定其發言是基於「個人主觀體驗」的評論,受言論自由寬容,絕非認定她口中辱罵的「垃圾、毒瘤、神棍」是事實,更沒有「支持」她繼續在網路上謾罵。 請林小姐自重,不要將司法的寬容,當作您持續霸凌他人的武器。
三、給林小姐的最後警告:請停止騷擾無辜信眾 您與本堂的糾紛,司法既已結案,是非曲直自有公斷。 然而,您近期針對本堂信眾進行私訊騷擾、肉搜或言語攻擊,此舉已嚴重越界。信眾是無辜的,他們有信仰的自由,不應成為您洩憤的對象。
【我們鄭重呼籲】
1. 請林小姐立即停止一切針對本堂信眾的騷擾行為。
2. 若再有信眾反映受到您的惡意侵擾,本堂將協助受害信眾蒐證,並支持其採取必要之法律行動,絕不寬貸。
3. 給各位信眾的指引: 若您收到該人士的騷擾訊息,請勿回覆,直接封鎖並檢舉,切勿讓負面情緒影響您的生活。
四、結語 本堂自成立以來,致力於公益慈善與濟世助人,不因單一事件而改變初衷。 感謝所有在風雨中依然信任、支持我們的善信。對於網路上的非理性謾罵,我們選擇透過司法還原真相;對於惡意的騷擾,我們將堅定捍衛信眾的安全。
人在做,天在看。願這場風波止息,願人心回歸良善。
福緣慈惠堂 敬啟 中華民國 115 年 1月15日
2026-01-15 14:33: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