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防諜人人有責!!!!
雄三事件.....................
基本上
1.應該是要先封鎖消息
2.加重撫卹受害人員(使其不再對外宣揚的保密條款)
3.檢討再檢討
4.教育再教育
5.國醜不應無限上綱給敵方知情
我懷疑
1.這種事情應該是"機密"....有人提前知道並發表....等同要陷台灣於不義 製造恐慌!
2.該名操作飛彈發射人員心態可能等同鄭傑!
3.國軍的SOP都是假的 該不該請專業人士測試並且給予簽證呢?
建議
1.國軍的SOP流程....應該經過專業人士審定 查核 簽證!
2.這次事件相關懲處人士........不得再續任有關攻擊性武器之操作人員或操昨人員以上之軍階!
請補充或檢討我的想法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