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sp6561 wrote:只能說這個法官開了...(恕刪) 道聽途說,防衛過當的判決很常見,法官沒開先例,而是援例、依法辦理。本案從來沒說不能防衛,不知道您是從哪邊發明的,法律上有阻卻違法事由,您知道嗎?
Gugugu wrote:現場兩個活人裡面老婆說對方有認錯求饒弄死人的說對方有揮拳攻擊請問誰告訴你死者有吸毒心臟病法醫說跟死因無關然後您自己幻想心臟病+吸毒+攻擊...死好 告訴你 要讓小偷減少就是判屋主無罪照你的想法 小偷只有增加
橘子kiki wrote:所以1歲的你會尿床包尿片,20歲、30歲的你一樣包尿片囉!以前吸毒,要先有證據他現在還有吸毒,所以光憑嫌犯家人一詞,只能做參考。...(恕刪) 這比喻不倫不類每個人一歲的時候都會尿床包尿布毒品大部分人一輩子也都不曾碰過另外稍有知識的人也都知道吸毒有成癮性煙毒犯回籠率超過6成以前有吸毒被逮紀錄可以合理懷疑她現在有吸毒否則為何要列冊??這是很簡單的經驗和論理法則大部分人到了20歲 30歲是不會包尿布的至少我是沒有你我就不知道了
本王昨天想過這件事,假設本王是當事者,本王也很有可能失手殺了歹徒吧因為人在面臨緊急狀況,特別是生命受到威脅時,只能逃 或 打而且因為腎上腺素爆發,這時候的速度 與 力量,是會遠遠超出自己想像的至於理智的話,其實本王不認為在那種狀況下,人還能夠冷靜去思考法律對自己有沒有利不過本王也不認為法官有問題就是了,因為法律是冷冰冰的,站在法官的立場,只能照國家律法辦事,不能參入自己的喜惡與感情本王覺得,既然對法律有疑慮,那就修法吧,就像美國的堡壘原則一樣,私闖民宅,就可以斃了對方因為這樣比較不會起那麼多爭議,小偷闖進家裡,還要去考慮當時的情況.雙方體型.有沒有學過武.有沒有犯意.是不是緊張.說謊.失手...等等...要扯扯不完
要舌戰群雄很好但重點 身歷其境的時候你會怎麼做一個拿把刀的人下跪跟你求饒你怎麼知道他會不會背後捅你一刀我制伏他 他會不會裝昏 起來再桶我一刀我當然要以能確保我安全的方式來制伏歹徒此判例會那麼造成社會大眾反感很大一個原因就是若是此事發生在自身身上時你幾乎連反抗的能力都沒有試想歹徒衝進來跟你說 不要反抗不然不小心把我弄死有你受的
Gugugu wrote:所以當家裡出現陌生人不管他說什麼都無法當下確認就都先弄死再說囉? 那閣下的做法難道是先砌壺茶請陌生人坐下聊聊在了解對方來意後退個幾步請他自便嗎以免會錯手殺了對方畢竟小偷也是有人權的WOW......
Gugugu wrote:新聞都只寫打死竊賊新聞沒說屋主的老婆自己承認聽到說「我只是來偷東西,不會傷害你們」小偷主動認錯求饒還被勒窒息而死這件事的天理是不是跟想像的不同? 你相信一個為非作歹的人?強姦犯說,在強姦人時說:不會痛的,而且很舒服。真的很舒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