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著出現林肯二郡, 林肯三郡 ==> 政府、建商勾結, 國家賠償案, 建設公司不論如何都是大賺, 然後全國納稅人幫建設公司擦屁股的事. 這法案等於幫建設公司掏空全國納稅人的錢包!http://zh.wikipedia.org/wiki/林肯大郡
sonic172 wrote:行政院院會昨通過水土...(恕刪) 李鴻源會這麼說不意外啦有空去GOOGLE一下...李鴻源家族跟哪家公司賺了政府水利方面多少錢??現在再把集水區大鬆綁我想第一將原先違法的民眾先就地合法壯大聲勢之後在上下其手既得利益者也會贊成嘍...
piwu0531 wrote:以前的做法是表面上由立法院立法全部禁止開發 , 實際上窒礙難行幾十年來形同虛文 ~ piwu0531 wrote:現在訂下明確遊戲規則後, 對於真正會影響水土保持的地區嚴格限建, 其他地區則訂 同一批官員可以昨天窒礙難行, 今天就可以嚴正執法?賊牽到哪裡都是賊, 你不用想太多了..
HappyDavid wrote:同一批官員可以昨天窒礙難行, 今天就可以嚴正執法?...(恕刪) 觀念正確!沒錯,依據最高法院判例,錯了,是最高行政機關首長慣例,原本昨天窒礙難行,忽然之間就可以順利的執行,這素非常合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