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 三星, MOTO, HTC
雖說抄襲是不對啦, 但是也是不可否認抄襲是學習的一種方式.
只是..他們要的賠償金額會不會太高?
會不會搞到最後跨國賣手機變風險, 每個國家都回去自己家裡賣手機?
deathtrader wrote:
蘋果, 三星, MO...(恕刪)
沒有一間手機公司會像三星抄的那麼嚴重
有人說根本不像啊! 我的想法是因為妳看習慣了,有些智慧手機新手根本就認不出來= =
抄襲是一種學習沒有錯~ 但至少創新要多於抄襲...
三星前天的話也很奇怪..
三星:「今日的判決不應視為蘋果的勝利,反而應被視作美國消費者的損失。判決會引致消費者有更少的選擇、更少的創新。」
三星怎麼把話反過來講,三星不抄蘋果,消費者不是有更多的選擇,不管是產品外觀或系統設計上。不去抄襲別人,應該會發想出更多創新和創意,一眛的抄襲才是扼殺創新吧。
反而是其他安卓系統的,我個人是覺得蘋果沒有必要告
賠償金不會很高阿= = 這些侵犯專利的產品以10億的賠償金來換,非常划算~
有侵犯專利的產品有多少? 賣出去有多少? 賺得有多少? 10億? 想想吧...

能付的起那種金額的公司全臺灣數的出來吧?
這是判決文內容 (有圖)
Aubrey.L wrote:
最大贏家是微軟集團 ...(恕刪)
醜惡 ?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82&t=2909474&last=38029388
點這
恩..... 以閣下的遠見
可以跟小弟講 這篇裡面的對照圖有什麼不同 ?!?!
不懂就多去google ......
根本是抄太大 ~~~~~
另外鬼扯淡專利 ?
建議你去google 或是patent網站看
你就會知道什麼叫做"真的"鬼扯淡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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