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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身心障礙者學開車!

我很想學開車,後來計劃被終止了!
事情經過:2017年4月我去駕訓班報名後,過了五天駕訓班來電表示,我有身心障礙手冊,監理所表示須附『醫師診斷證明書』由醫師填寫證明書內容當中有『不引響開車能力』的文字敘述才可辦理學習駕照(簡稱學照)才可學習與考照,原本我以為去醫院拿診斷證明書並不難,我問了我家人幫我鑑定手冊醫院是哪一家醫院?得知是聯合醫院婦幼院區後,休假親自前往婦幼院區取得該證明,我向醫院志工阿姨表示我的需求,志工問我是哪個醫生哪一科幫你看的,因我的身障手冊是在國小約四年級或五年級時鑑定開立的,因此我不曉得是有哪科或哪個醫生看診的,志工很熱心的幫我用分機詢問,後來本院表示因時間相隔太久病歷已經不見,因此必須重新看診建議我打電話至聯合醫院中興院區的兒童發展評估療育中心預約詢問,離開本院前往捷運站的路上,找一處公園涼亭先打電話至中興院區兒童發展評估療育中心詢問,本院表示詢問醫師後會再回電,搭捷運回家的路上本院回覆我至各大醫院找"成人精神科"看診即可,回到家後我立刻至亞東醫院網路掛號看診,晚上至亞東醫院精神科看診時,我向醫師表示我的需求,醫師表示若要開診斷證明書需要重新診斷評估才能開立證明,而且不是立刻開要一段時間。

過幾天後我與弟弟一同前往駕訓班談關於身障手冊及退費事情,結果仍然還是要附醫師診斷證明書之後詢問退費事情,結果得知僅退七成,後來我和我弟一起前往三峽恩主公醫院掛精神科,下午診我第一個看診,與本院的醫護人員說明需開立『醫師診斷證明書』『不引響開車能力』的文件,但醫護人員表示須重新診斷安排時間評估鑑定,無法立即開立診斷書,目前排程必須等到6月,這回覆就跟亞東醫院一樣沒什麼結果,一切都得等安排時間評估鑑定,才可開立醫師診斷證明書,之後還是什麼都沒有就回家了。

從三峽恩主公醫院回土城的路上,我和弟弟直接前往駕訓班回覆問題,之後辦理退費事駕訓班仍堅持問我們是否要保留,因為未來實際道路考照時學費會漲價,所以問我們是否要保留,我們表示要回去問家長後在撥打電話回覆,而後詢問家人的結果為『退費』,因此我撥打電話給駕訓班表示要退費,致電給駕訓班後駕訓班與主管討論後願意全額退費(原退七成),開課當天退還。

經由這次的事件後我覺得:難道身障人士考汽車駕照就是該死嗎?或許是因為現在車禍事故率太高,因此才有這些規則,我也不想為難駕訓班和監理所也不想中途放棄,但短時間內無法取得醫師診斷證明證明自己不引響開車能力資格,因此只好暫時先終止學開車的課程。

另一方面家人不希望我重新鑑定評估,若重新鑑定評估後結果沒過關,身心障礙手冊沒收後我的福利就沒了(例如:大眾運輸、看電影半價等、博物館免費入場、國民運動中心游泳池與健身房免費使用等),還有家中汽車牌照稅因我有身障手冊因此免稅,家人是不希望我手冊不見沒收,所以就只好先終止學開車的計畫。

說真的我很羨慕可以開車的人,因為我卡在需診斷證明書這一關,這事情是在2017年時,現在2019年不曉得還是不是這樣子,最近有再想過年後再去駕訓班報名看看,只是擔心2017年這件事又重複上演的話,那還是回到原點。
2019-01-17 21:5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身心障礙者學
路上三寶已經很多了....你還是不要學開車吧~

你連騎YouBike都會摔車,還怪坐墊歪掉 導致摔車....

真的,你還是不要學開車吧~以免害到其他用路人~
今朝有酒、今朝醉~大俠愛吃漢堡包! 蝦毀~飲料只能選汽水,我不能點一壺酒嗎?
●小蜜蜂● wrote:
另一方面家人不希望我重新鑑定評估,若重新鑑定評估後結果沒過關,身心障礙手冊沒收後我的福利就沒了(恕刪)

所以重點就是你的情況可能並不符合現在身心障礙的評估標準,但是你卻想要繼續用身心障礙的資格去考駕照跟享受福利。
身心障礙人士考汽車駕照並沒有該死,而是本來就要評估是否適合開車,是否符合社會福利的補助標準。
既然你去看精神科,這就表示你並不是身障人士,難道不應該讓精神科醫師依照鑑定標準花些時間評估是不是適合開車嗎。
如果你真的符合身心障礙的標準又想開車,2017年就去排隊做評估,鑑定結果老早就出來了不是嗎。

W歪當勞漢堡包 wrote:
路上三寶已經很多了...(恕刪)


摔車也只有那一次,會懷疑坐墊是因為當時是很突然往左邊倒下。

而且我騎機車和ubike都很遵守交通規則的,如果你是要虧人的話你走錯地方了!你才是三寶吧你!

seatree wrote:
所以重點就是你的情...(恕刪)


當時我有想過,如果是要由新的醫師幫我重新鑑定的話,就給醫師安排日期重新鑑定並取得醫師診斷證明,後來我爸媽暫時叫我先別重新鑑定評估,等到手冊期限到了以後,重新鑑定評估後開立證明。
●小蜜蜂● wrote:
家人不希望我重新鑑定評估,若重新鑑定評估後結果沒過關,身心障礙手冊沒收後我的福利就沒了...(恕刪)

身心障礙手冊早就取消永久有效,我記得最晚今年就得換證了
首次換證可以直接換,不必重新鑑定,新證有效期最長是5年
如果您不符身心障礙資格,而貪圖身心障礙福利,也就剩這5年而已
這福利是有那麼吸引人嗎,5年牌照稅和所得稅扣除也不過10萬塊左右吧
(以1801-2400自用小客車牌照稅與5%所得稅計算)
●小蜜蜂● wrote:
我很想學開車,後來...(恕刪)

你的問題跟你身障不身障無關
不需要拿這當藉口,在那邊自怨自艾
你的問題是在於自己沒問清楚就報名,才導致這樣的結果
這是個性的問題,是任何人都可能發生的問題
這個部分跟你的身障無關

再說,怕失去福利而不重新鑑定,想考照也只能往後延
所以表示你現在可能跟一般健康人一樣沒有差別囉
那我都不知道你的情況該說是福利還是制度漏洞?
你還是騎腳踏車就好。

開車,真的不適合你~~~~~

今朝有酒、今朝醉~大俠愛吃漢堡包! 蝦毀~飲料只能選汽水,我不能點一壺酒嗎?
●小蜜蜂● wrote:
我很想學開車,後來計...(恕刪)


若鑑定正常
還爽拿補助

居然還有臉皮打出來說


這真是太利害了!


人生掌握權是你的,還要顧家人
那也別過了

退費七成有法有據



http://motclaw.motc.gov.tw/Law_ShowAll.aspx?LawID=E0083016&Mode=0&PageTitle=%E6%A2%9D%E6%96%87%E5%85%A7%E5%AE%B9
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
第二十九條
駕訓班受訓學員繳費後因病、出國、服役、服刑及其他正當理由退訓者
,應依左列規定退費:
一、學員註冊後於實際上課日前離班者,退還學費之七成。於實際上課
之日起算未逾全期受訓時間三分之一離班者,退還學費之半數。在
班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
二、代辦費應全額退費。
駕訓班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費用。
前二項規定,應刊載於駕訓班招生簡章。
●小蜜蜂● wrote:
另一方面家人不希望我重新鑑定評估,若重新鑑定評估後結果沒過關,身心障礙手冊沒收後我的福利就沒了(例如:大眾運輸、看電影半價等、博物館免費入場、國民運動中心游泳池與健身房免費使用等),還有家中汽車牌照稅因我有身障手冊因此免稅,家人是不希望我手冊不見沒收,所以就只好先終止學開車的計畫。


哦!

你家人不希望你鑑定結果是正常


可以說看看小學時就被鑑定是哪個項目嗎?

身心障礙每隔幾年都要重新醫師鑑定
除非是永久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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