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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消防署組長的話~~

我昨天已經到過新竹的火災現場,因為我想釐清這個救援失敗到底是消防隊「做不好」,還是「做不到」?做不好要改進,做不到要澄清。
我的結論:主因是人力不足,所以消防隊「做不到」。這才是要避免類似慘案發生,首先要解決的課題。
我請狂大幫我蒐集美國的資料,我發現美國已經很多年不用氣墊了,最近的資料是2003年,加州消防局有一份操作手冊,其操作的人員分兩種:10人及9人,而新埔消防分隊含值班總共6人,我不知道如何去操作氣墊。
昨天我聽說兩件很痛心的事,一是新竹縣現在要買很多氣墊,二是新竹縣要實驗裹棉被跳樓的結果,我昨天也跟新埔分隊的同仁講:該捍衛就要捍衛,大聲的跟主張買氣墊用來火場救災使用的人說「不」,另外跟主張裹棉被實驗的人說:做不到,請他自己來裹棉被從五樓跳下來。如果他自己都不敢做,為什麼要拿別人的生命來開玩笑。
最後有關媒體報導台東縣消防局示範氣墊的速度乙節,我跟局長查證過,當初記者是要拍攝台東有多少救災設備,台東縣也提醒記者氣墊不適合在火場救災使用。媒體已經對我們不好了,不能再胡亂相信媒體的報導,就誤解自己的消防伙伴。
2013-01-20 20:20 發佈
我們老師有說到 現在全台消防員離法定人數還缺6千多人

但是各縣市政府 沒錢 沒有預算可以編

還有氣墊本來就不是救 "火災" 的基本配備

假如氣墊鋪好 火場那麼熱 一塊燒熱的鐵飛下來 破了

假如氣墊鋪好 3樓 4樓 5樓 6樓 一起跳 怎麼辦?

假如氣墊鋪好 大家都去鋪氣墊了 誰去拉水線

還有別再說消防員為什麼不進去火場裡面救了

人類在一百度就受不了 但是火場平均800度以上

消防員的工作是救命 不是一命換一命

大家在批評消防員救災不力 但是有檢討過自己防災不力嗎?

違停 違建 一堆

踩過感動 wrote:
我們老師有說到 現...(恕刪)


缺6千多人..01上很多鍵盤消防員都可以去當呀!! 每一個炮消防隊救災不力的嘴炮都很有本事 !! 希望他們能有個發揮長處的舞台~~
踩過感動 wrote:我們老師有說到 現在全台消防員離法定人數還缺6千多人

但是</blockquote>
18%降到5%就可以多請一兩千人了
ivor119 wrote:
我昨天已經到過新竹的...(恕刪)

氣墊這麼大一個,操作人員這麼多
人力投入救火可能好過弄氣墊
台灣的消防人力沒有多成這樣吧
我覺得緊急救援的東西只要快速方便能救半條命就好了
斷隻手斷隻腳,總好過喪命吧
根本不需要考慮如何安全救人
我覺得這是這類救援物品設計很大的毛病,根本不需要
只是真設計出來,真正用的時候也是會被批吧
為什麼設計出這種不安全的救援工具

ivor119 wrote:
我昨天已經到過新竹的...(恕刪)

太扯了 包棉被是哪招!!
要不要以後叫水龍車好了XD

ivor119 wrote:
新竹縣要實驗裹棉被跳樓的結果...(恕刪)

前幾天我才在Discovery流言終結者看過他們實驗包氣泡袋跳樓
包了身體快要不能承受的重量也只敢從二樓高度落下
用假人做實驗從40呎高度落下,結論是會掛掉

bakafish wrote:
前幾天我才在Disc...(恕刪)


這集我也有看到~~
說出啥床墊啊~~紙箱啊,棉被的人真該自己去做實驗一下~~

Vincentfoucs wrote:
這集我也有看到~~說...(恕刪)


留言終結者有做過實驗,用泡棉....

結論是....理論上可行,實際上難以實現

ivor119 wrote:
我昨天已經到過新竹的...(恕刪)
當時火場底下45名警義消

火場位於5樓,雙節梯的高度僅到4層樓高,這關鍵的1.5公尺,如果使用「掛梯」就能增加高度,當時如果沒有掛梯,加張桌子,墊高梯子高度,或許結果會不一樣,另外也有人質疑到不了火場,為何不使用「拋繩槍」?

消防隊反駁,1.5公尺的距離射程太短,拋繩槍恐怕會傷及老翁,不能靠設備,只能先「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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