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今年畢業的社會新鮮人,
大約是九月中旬以派遣員工的身分進入某家知名外商銀行當後台人員,
工作內容基本上就是處理一些內部的資料調閱和更改,
也不需要和客戶直接接觸(要接觸的對象都是銀行本身的員工),
工作時間是上午九點半到下午六點半,
因為午休是一個半小時的原因,
所以如果要算加班費,
是七點之後才開始計算.
因為之前有聽過帶我的前輩說,
他剛進來,對業務還不熟悉的時候,
如果當天的件比較多,
常常會需要留下來加班,
這時候主管就會一直來關切他為什麼要加班,
感覺好像很不喜歡他加班的樣子(也許是因為要報加班費的關係),
再加上我本身也不是很喜歡加班的個性,
所以如果當天的件比較多,
我通常會選擇中午不休息,
趕快把工作做完準時下班,
不過即使如此,
我一星期大概也只有最多兩天是真的六點半一到就可以下班,
通常會維持在六點半到七點之間(還不能領加班費的時間下班)
結果這星期一,
主管把我叫到大會議室,
問我認為自己進來這一個月的表現怎麼樣,
是否習慣等等,
接下來就說他對我的表現不是很滿意,
我不應該一下班就走之類的,
然後有點暗示性的說我上班常遲到(這一點我發誓沒有),
然後有打瞌睡(不知道他是哪隻眼睛看到的),
然後說這個約聘工作是短期的,
這一期是到十一月底(可是我當初簽月是簽到明年的5月底)
如果我表現好,他之後會幫我介紹給同一家銀行的其他部門,
如果我表現還是這樣,那就只讓我做到11月底.
老實說,我當下聽了真的很生氣,
說我工作表現不好我可以接受,畢竟我剛進去一個月,
很多剛學的東西其實不是非常熟練,
但是說我遲到和打瞌睡這種莫須有的指責,
真的讓我很生氣.
然後他不喜歡人家加班(因為要付加班費,然後一個team如果上報的加班費太多,會讓公司認為績效差)
但是又不喜歡人家準時下班(認為你不認真),
那到底要我怎麼做呢?
老實說我有點灰心了,即使到十一月底他願意讓我留下,我也不會覺得很高興.
有這種感覺的我真的是爛草莓嗎?
天天都想要睡覺 wrote:
我是個今年畢業的社會...(恕刪)
還好你沒遇到副總.. 不然副總要發文酸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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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dman123 wrote:
有簽約 告他
這個沒辦法告,我當初簽約的時候有仔細看條約,
基本上意思就是如果公司不要我,可以隨時叫我out,
而不需要付任何代價,
但是如果是我不想繼續待在這家公司,我必須提前告知.
remo2919 wrote:
他不喜歡人加班,但也不喜歡人好像公司待不住,一下班就走人,這你看不出來嗎?
以30天減8天放假,他不想給22天加班費,總可以給個10天吧?
職場文化就是這樣...
老實說以我的工作性質,
大概是星期四五工作量會比平常多,
所以星期四五我常常會加班,
即使不是兩天都加,
基本上一星期至少有一天,
但是六點半準時下班真的很少很少,
我一般都是在六點半過後還沒到七點這段時間離開,
真的六點半準時走的天數,
進公司一個月,算一算大概只有3~4天
老實說我不知道我這樣的工作情形,
在一般人看起來是不是真的「不認真」或者「績效差」?
zxc789asd789 wrote:
他希望你做無薪班
就是留下做免錢的義工
我們公司也愛用這套
正職變責任制
派遣變義工制
再把省下的加班費多請一位沒生產力的皇親
你不是爛草莓
而是你主管是爛菜頭
我以為大公司比較不會這樣想,
而且還是外商,
看起來是我閱曆還不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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