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上個月開刀
醫生開診斷証明 ,宜在家休養三個月
他拿給我說可以向勞保局申請補助
打電話詢問的結果 好像滿複雜的
分成 職業傷害 跟一般事故
(他的狀況到底算不算職業傷害也不清楚
跟王建民類似 肩膀開刀 可能是平時搬重物導致)
然後又分領全薪 領部份薪 及無支薪
領全薪原則上是不補助 可是又多一個特休 輪休..... 除外
現在的狀況是他還是能上班 但是有點勉強
想請問有沒有人有類似的申請經驗
要準備那些文件呢??
按照勞基法規定,公司必需依其薪資給予補償金
注意,不是薪水喔
如果公司用薪資的科目給你的話,你會被課所得稅
而補償金是免稅的
勞基法這條規定,並沒有規範到公司必需給予多少補償金
只說按其薪資,但並沒有說是全薪或是給幾成
勞保局規定,員工因公傷或職災,自不能工作的第四日起,核發補償金
第一年給予薪資的七成,第二年給五成
結合這兩點來看
第一年公司只要付你三成薪的補償金就可以了
向勞保局申請補償金時,就勾選沒有領薪水
這樣勞保局就會核撥你薪資的七成進你的戶頭,做為補償金
但是公司如果很好心,給你全薪的補償金
按照過去規定,公司可以向勞保局申請補償金來沖抵(一樣是第一年七成,第二年五成)
但是現在規定好像已經改了
只有個人能向勞保局提出補償金申請
如果公司已經給了全薪的補償金,勞保局就不給付了
等於是勞保局把錢A掉了,公司的權益受損
大家的勞保費都繳爽的,繳給政府去操作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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