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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排vs立友

我以為是藉著開記者會,讓新聞台不斷幫她廣告她的飛機杯,省下打廣告的錢
沒有自知之明、又不聽勸的,就算日夜焚香誦經,業障還是會如影隨形跟在身邊...
東海居士 wrote:
雞排妹今年以後
還有那家公司會請她表演


我想,她可能賣飛機杯就賺夠了~~~

是不是要發起抵制那牌飛機杯,不然一用她告你性騷
君子之蕉蛋如水 wrote:
話說這件事可能根本與性騷擾與否無關,
而是跟翁立友長的帥不帥有關

性騷擾的認定本來就是這樣
人帥真好,人醜性騷擾,雖然是玩笑話,但實際情況是這樣沒錯
以性為主題的相同行為或言語,對方開心就不構成性騷擾,對方覺得被冒犯就是性騷擾
要做之前先惦惦自己斤兩,你夠帥還是夠有錢,能讓對方開心
不過台灣在這方面的認知還很低就是了
像前幾天的案例,一位在海鮮市場工作的女性被客人言語與動作騷擾而提告
檢察官不起訴,理由竟是摸的部位不是私密部位
被制止時怒罵對方「你是鑲金的喔」也只是惱羞成怒脫口而出,無侮辱之意
照這種邏輯,把該檢察官的女兒全身摸個遍
只要避過胸部、下體、大腿內側等,都不構成性騷擾
被制止時就裝作氣噗噗,望向他處飆罵三字經,就說是惱羞成怒時的口頭禪好了
性騷擾固然不對
但是被栽贓的話
也要還人清白

贊成走司法途徑
讓正義得以伸張
bakafish wrote:
性騷擾的認定本來就是(恕刪)

其實應該說翁立友比較衰,
成為人家打廣告的祭品。

不過這件事情的後續反應,
雞排妹未必會佔便宜,
很有可能是兩敗俱傷,

不過雞排妹大概也不在乎名聲如何臭吧,
只是以後會有那家正派經營的公司敢再邀她去表演呢?

算翁立友衰小,
被一個渾身沾滿大便的女人塗到大便。

這其實已經跟 人帥真好,人醜性騷擾 無關了,
這應該是雙標的問題吧。

雞排妹後來說的冠冕堂皇,
但如果真的要為所有女性發聲的話,
當初她在挺陳為廷的時候,
怎麼沒有想過那些被陳為廷襲胸的女生會怎麼想呢?
她當初為什麼沒替那些女生發聲?(以前不發聲是不是因為那時候還沒有生產飛機杯?)
這不是雙標什麼,才是雙標?

我相信當初被襲胸的女生絕對比雞排妹更單純,
今天網路上譏笑雞排妹不是沒有原因的,
今天如果是豆花妹出來控訴被性騷擾,
有誰會去譏笑豆花妹?

套一句有點粗俗的俚語~婊子還想立貞節牌坊。
大概就是這意思吧。
誠心向上天祈求~只要罔顧是非幫民進黨護航、昧著良知、造謠抹黑以及因我說實話而檢舉我者,全都暴斃猝死。
君子之蕉蛋如水 wrote:
其實應該說翁立友比較...(恕刪)

講得真好,當初會遇到隱忍不發,事後才大張旗鼓的呼朋引伴指責對方性騷擾的,很有可能都是別有用心,不然在那個當下一定會馬上有所反應,尤其這位女藝人都已經在這圈子打滾這麼久又常主持十八禁的話題,什麼大風大浪沒見過!這點小事如果真這麼在意,當場應該就給男生難看了!
君子之蕉蛋如水 wrote:
其實應該說翁立友比較(恕刪)


曾公國城說句良心話,也被雞排妹亂扯性騷擾
大家已經看不下去了!

捨摸YOUTUBE性愛頻道,捨摸飛機杯代言都不重要了!
她只要挺時代力量色狼廷,跟讓她高潮的男醫生就夠了!

演藝圈大笑話!
現在的人有些人觀念很差,或是自我意識太強。
男女人相處,不管是什麼關係,上下,同事,朋友,在還沒真的了解對方時,在認識的過程中,都一定是有些試探對方尺度,不知道為什麼國外好像沒什麼這種新聞,是台灣的法律有問題嗎,被爛用,覺的自已被言語或其他行為侵犯時,是否有明確告訴對方,這樣不舒服,而對方還是惡意故意犯之。現在就是看你不爽就能告對方性騷擾,也很奇怪的法律。
觀念很差的人,就是連碰都不要碰,別和他認識比較好,就算是她自已貼上來,但也可能隔天告你性侵...危險。
東海居士 wrote:
我想知道雞排妹今年以...(恕刪)


有啊,綠色組織。
喬大叔 wrote:
Only You 要提告了...
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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