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kafish wrote:你自己都貼出來了還不...(恕刪) 我要表達的是這完全不需要設計概念的東西隨隨便便就可以弄出相似的拿出來告只會覺得好笑!!!希望他去應徵設計工作時敢把這件偉大的事跡拿出來講說他設計了一隻金魚被知名的設計公司抄襲說 這證明他的設計能力 非常強
tecowang8 wrote:我五分鐘完成完全不需...(恕刪) 你學設計的~別跟我說你的金魚跟她的金魚長的一樣上面有當初原告提供的設計意向與圖案設計不是圖像化物體的外表這麼簡單不能訴諸文字闡述設計理念的作品沒有資格稱做設計這是為什麼不論各大設計比賽甚至你自己學校的畢業展作品都要求要有文字闡述理念設計概念是無法被抄襲的不論你做設計,垂直或做水平發想都會有你自己的個人概念與設計歷程一件作品的產生,絕不是憑空創造出來的雖然這個小女生不是什麼大人物但是創作發想的過程,以及對自己作品的保護在這次事件,足以讓人敬畏10幾年的設計,你對你的設計有著什麼樣的理想對你設計出來的作品有什麼樣的感情五分鐘畫出來,很自豪?你有研究過你畫的金魚品種有多少,體態有多少種設計師跟美工差別在哪?你知道嗎?
tecowang8 wrote:.希望設計界好好記住"陳玥呈" 這個名字!..(恕刪) 怎麼感覺大大想用"集體暴力"來達到某種目的呢 ?做設計 , 不就應該最注重"智慧財產權"嗎?怎麼會反而希望這世上沒有"智慧財產權"這回事呢 ?尤其如橙果這樣的高知名度公司..本來就更該注意相關法規 ..官司輸了 .. 還要怨誰咧 ..
看不出來哪裡抄襲了,有點讓我想到單車版另外一篇"捷安特安全帽抄襲"的文...不過那篇好像被關了...一筆成狂衛清風 wrote:說真的, 我個人對蔣...(恕刪) 大大不要生氣,據我所之美國人對尊重祖先的觀念跟台灣人是不大相同的
tecowang8 wrote:我要表達的是這完全不需要設計概念的東西...(恕刪) 我真的不想批評你你學設計的第一天,有人拿這個給你看過然後告訴你這五個圈圈價值多少嗎?設計概念不是你說了算從創意發想到更深層的文化意念你看出來了?
dunhilldun5168 wrote:被判抄襲、剽竊他人創意的一方還罵別人是文化流氓那抄襲、剽竊他人創意的人,我們應該稱之為…?台灣真的是很有趣的地方 這咱們台灣常見吶~上台前批人貪污,下台也是自己被抓到貪污…不是有人說:屁股決定腦袋嗎?台灣人很不愛把制度搞好,原因就是很愛鑽制度漏洞,制度漏洞越多,換自己有機會就可以鑽漏洞、得到更大利益~沒幾個真的會去把洞補好,這種在台灣叫傻瓜,通常就是被放無薪假、資遣的目標…所以台灣沒幾個像樣的勞工工會。
我有花了點時間查資料,下列幾點可以提供作參考:1.若以開板大貼的圖可能會被誤導,應該要和左邊那一條比較就會發現挺像的(至少95%),下面網址有比較好的參考圖http://shamelessjudges.wordpress.com/2011/04/28/%E9%87%91%E9%AD%9A%E5%9C%96%E6%8A%84%E8%A5%B2%E6%A1%88-%E8%94%A3%E5%8F%8B%E6%9F%8F%E4%B8%80%E5%AF%A9%E7%84%A1%E7%BD%AA/2.上述文中也有提到,澄果要做的是琉金系列,但畫出來的出目金?應該是沒看著琉金來構圖,而是參考別人的圖吧3.被告和原告有學姊學妹關係,有可能接觸過原告的作品有沒有抄襲我覺得是要由專業人士判定,但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是保護所有創作人,我比較不滿的是蔣先生自己受到智慧財產權保護又大肆批判司法,如果今天有人幫7-11設計個超神公仔跟澄果設計的95%相像(反正神像也大同小異)而司法不調查,那澄果還能生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