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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島天才法官~右撇子用左手呼人巴掌,無罪定讞

MagicEli wrote:
呼人一巴掌就拘役50天,有點...

有點太輕了
50天可以易科罰金,才5萬塊
罵三字經都有人被罰上萬元,都打到臉上了才5萬

以後被打的要跟NBA球員一樣假摔一下,才不會被認為被打很小力
這個被打的好像是陸戰隊出身,身體勇健所以小晃一下而已,真衰
如果當時店裡沒客人,沒人看到他被打,是不是連公然侮辱罪都免了?
那如果是往人臉上吐口水呢?

球德洛 wrote:
一超商店員被一男子鬧...(恕刪)


右撇子用左手呼人巴掌,無罪定讞

以後會會用左手性駸
天才法官也會判無罪
比較耐打的人難道就要比較倒楣嗎?


昨日的浪子~柯林髮落, 今日的巨星~球德洛, 明日的傳奇~褲濕啦 , 永遠的女神~愛田由
基於同一事實,
所以公然侮辱罪成立,過失傷害罪不成立,
刑事判決上應沒什麼問題。

反而是民事求償才是重點,
過失傷害頂多賠醫藥費等之類的費用(一個巴掌除了中了化骨綿掌外,是能有多大傷害?)
而公然侮辱侵犯的是人格權,
賠大賠小? 有的盧了。

球德洛 wrote:
一超商店員被一男子鬧...(恕刪)

這法官如果被右撇子用左手呼人巴掌,是不是能絕不提告,他的同事也能比照這案例秉公判決嗎?
應該會有很多人想跟他打招呼

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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