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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禁?! 沒想到回去上班居然是這種情況

jk6366 wrote:
一開始答應不休醫療假...(恕刪)

是的 我們錯了
所以可以再開調解嗎?
對方主張要再請假跟調解內容不符
我們要再申請的話 請問要用什麼理由??

哈拉伯 wrote:
這招很厲害..但是也...(恕刪)

我也覺得高招
但對我來說是沒用的
只是對我妹來說很有效
何況提離職後還得發呆10天才能走
我真的很氣 被他得手了


AlgerChen wrote:
以前日本人也會搞這一...(恕刪)

這...沒人受的了吧


東方海皇 wrote:
嗯,了解,這個情況,...(恕刪)

海王兄的辦法太刺激了啦>"<
我們家人都很保守 也不喜歡搬弄是非
這種會牽動社會的事 兩老絕對不會願意的><
何況那家公司還算滿有名氣的人開的 我怕家人有事
很感謝您提辦法 會列入惹毛後的殺手鐧


improvement wrote:
這種事有這樣難解嗎?...(恕刪)

能看書能玩電腦就簡單了


夕顏 wrote:
公傷假給得不乾脆
...(恕刪)

因為當面講 對方說什麼都不答應
可以寄存證信函請假就好嗎?
傷勢有影響到手部嗎?

不然找個手工兼差來做 一日領雙薪

不過千萬要抵死不承認自己在兼差喔!!
你們該不會選的是
獨立調解人調解吧!!!

不會又是什麼私人勞資河蟹會之類的吧???

申請調解前最好參考一下!!
才不會莫名其妙的被河解了!!
勞資爭議 不看會哭
fmark wrote:
你們該不會選的是獨立...(恕刪)

調解人是個律師
就是她也慫恿我妹回去上班
說公司給我們方便 我們也要盡些義務
我們才會傻傻簽下去的
哭了
那就看公司有什麼違法不為人知的事

嗯.........你知道我想講什麼的

我就不信這麼對待員工的公司會有多正派

nyko1225 wrote:
那就看公司有什麼違法...(恕刪)

恩 是我的話大概能觀察到 特別是電腦
不過我妹是乖乖牌小女生...
我記得以前就有某家公司用類似這種方法逼迫員工自己離職
後來被員工申訴成功的
快去申訴吧

fmark wrote:
你們該不會選的是獨立...(恕刪)

剛剛讀了一下
6月開始的新制,變成只有一次申訴機會(勞委會所說的:勞工申請調解,若調解不成,若「以同樣的事由和訴求」再提出調解申請,各地勞工主管機關可依「一事不再理」的原則,拒絕勞工之申請),對勞工權益的保障反而感覺日益降低。

所以不要以完全相同的一件事為訴求是否就能再調解一次?!
之前事由是被退保&不足最低薪資
訴求我們是提補還薪資&醫賠

現在事由&訴求...該如何修改?!
況且再提 也要發呆49天後才能再調解 阿阿 鬱卒

請問我們現在再請假站得住腳嗎?
不會因為簽屬同意回去上班就不能請傷病假了吧?
不要自己再想了
有些是不去做
怎麼知道是不可行的

法律條文是死的

直接打電話去勞工局去問比較快
supersunday7776 wrote:
不要自己再想了有些是...(恕刪)

我們已經有問過勞工局當天的調解委員
問說和解說要去上班 能不能再請傷病假
(並沒有提說遭到限制行動 因為兩方有不同解讀)
調解委員是回答"他不清楚我們請了假之後權益會不會損失"
意思是說當時和解可以拿到的金額 因為我們我方毀約 可能權益損失等等
到底是哪些權益他也不知道

畢竟這邊法律並沒有明確規範不行或可以
我們和解書也只有寫 同意X/X號回去上班

感覺勞工局也不清楚
我們實在是沒頭緒了
所以才上來問的

周一還會再去勞工局問看看 和解後被軟禁逼退如何處理
或是上班沒給工作不算上班???凹對方毀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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