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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Ma案更讓人氣憤!為私利連害3條人命(包括親生母親)法院還認為不用死刑


chiujung wrote:
奇怪?? 二審和一審...(恕刪)

上級法院習慣做出不同判決
這樣才能顯現出獨到與高尚的見解.....
尤其面對下一級法院自己學弟妹的判法,不提出些差異顯顯官威會被當病貓....

中華民國的司法體系是很NICE的、不容詆毀!
喵的
什麼叫才28歲,再兩年就30了耶
殺害直系血親,共三條人命,還不判死刑
什麼叫有悔意
台灣要向「道歉就不需要警察」發展嗎?
天大犯行只要有悔意就可以輕判
死刑都還沒廢,就已經不敢執行,現在連判死刑都不敢了是嗎

判三個無期徒刑幹嘛
還不是合併執行成一個
然後沒多久又假釋出來了
不知道有沒有辦法讓馬英九回應這個判決??哪個立委肯站出來講一下話吧?中壢剛選出來的陳學聖立委,你不出來說說,四年後我家四張票絕對不投給你的....
哪一個恐龍法官,踹共...........
如果今天被殺死的那三位是恐龍法官或恐龍檢察官
這樣的判決我沒意見,畢竟死的不過是幾隻恐龍
甚至判三個月我都覺得太長了

但今天殺害的是至親耶
還連續殺,恐龍還說這種廢物有悔意?

這樣的判決比兇手更可惡
我覺得台灣真的很可悲,這種新聞一天就沒了,反而是MA的新聞一直重複播,殺的是至親耶,還是法官認為她殺的不夠多要多殺幾個人才會判死刑

rexjian wrote:
就是那個為詐領保險金...(恕刪)


我覺得還會為自己求饒的人就是還沒悔悟

這年頭殺人根本不算什麼大事,關幾年就出來了,一樣過太平日子
現在討論本案還太早
反正那只是少部份支持廢死理念的高分院法官的判決
相信會被撥亂反正的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bakafish wrote:
喵的
什麼叫才28歲,再兩年就30了耶
...(恕刪)


案子到高分院二審居然以「坦承犯行,尚有悔意,加上犯案時只有28歲,如果經過矯正教化,還有機會重新做人」改判無期,


法官的意思是??? 有意殺人請趁早??? 這樣還有矯正教化
的機會??

如果是45歲犯案 關20年出來人生也到頭了.. 乾脆打掉..
是這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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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jian wrote:
「坦承犯行,尚有悔意,加上犯案時只有28歲,如果經過矯正教化,還有機會重新做人」...(恕刪)


這根本是廢死團體的口吻
死刑這條法律是廢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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