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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婦侵占跟電腦索取3千~你怎麼看..!?


PADDYCHENG wrote:
一切依據法律來請求,...(恕刪)


拾金不昧是美德

無奈這不是個大同世界理想國

所以不可能每個人都是善人

只能說 人性啊 不過我相信大部分人都是拾金不昧的

jackual0612 wrote:
筆電的價值根本不重要...(恕刪)


卻不知道內部電子產品設計圖價值是該筆電的好幾百萬倍!!!

那也是公司的損失~


通常這一類的筆電

都會有加密


夕顏 wrote:
卻不知道內部電子產品設計圖價值是該筆電的好幾百萬倍!!!

那也是公司的損失~


通常這一類的筆電

都會有加密

...(恕刪)


記得自己說過的! 等你們公司發生這事時!你可以說 有加密!!!! 不然為何老美在一些裝備上會有所謂的自動銷毀功能! 就算落入對方手上就馬上爆掉! 當然民間企業無法比照辦理
夕顏 wrote:
通常這一類的筆電

都會有加密...(恕刪)


這就不一定了
小弟在SI服務過一段時間
公司曾經成立一個team,去跟某面板大廠談生意
當時談到資安這塊,我們想推一套加密的solution
檔案經過加密後,就要連線到公司server才能夠開啟
結果被嫌太貴沒有推成

飛翔天堂鳥 wrote:
我只要求最低限度:守法

說實在話
台灣一堆違法的人闖紅燈占用騎樓亂丟垃圾騎樓下抽菸攤販等等
基本上的守法一堆都做不到了
這是小惡是沒錯
但就是違法

等大家都守法
再對於撿東西要三成的守法的人以道德要求吧

撿到東西一直以法律更高層次的道德去要求
對於周遭的亂象卻連法律要求都不要求
豈不怪哉



騎樓下不能抽煙嗎
做人不要太認真,認真不會有好事的,尤其在這裡可以證明。
1. 一堆人高舉道德大旗,卻不知台灣道德低落也不是一兩天的事了
好心救人都會被告了,搞不好好心拿東西去還也被告竊盜
跟這比起來,要求報酬我覺得還好而已

2. 法律本來就是假設在人性本惡的立場下去訂的
如果說加強道德教育就不需要法律規範
那是不是說殺人搶劫罪都可以廢掉了
居然要用法律規範不能殺人,真是道德教育失敗,應該先加強道德教育

3. 很多人在討論三成報酬這條法條,都會有預設的情境
今天是因為拾獲者要三成報酬的事正好被媒體報出來
而拾獲者要求報酬的行徑的確有些誇張
導致許多網友認為這條法律並不適當
但是如果有一天是拾獲者把東西還給失主,失主態度不佳一句謝謝都沒說
甚至在事前還嗆拾獲者說不還我就報警
那是不是網友又要認為這條法律定得好了
法律是要適用於各種情境的,個案當事人的道德修養跟法律不應該混在一起討論

4. 如果把法律放一邊,只看道義或人情方面
大家都覺得拾金不昧是一種道義或道德責任
那失而復得的失主給拾獲者一點報酬,難道不算是一種道義或人情嗎
大家只要求拾獲者應該拾金不昧,卻沒什麼人對失主的回應有任何要求
感覺是低標準的要求都還沒達到,直接就跳到高標準

5. 我也有撿過東西,也有還給人家,沒有要求報酬
如果有一天我東西掉了,人家拿來還卻要求報酬,我也會不太高興
但是我還是會給報酬,不會找媒體來報
你要用高道德標準要求自己當然是好事
但是用高道德標準去要求別人,只能說是太過理想化了

jackual0612 wrote:
記得自己說過的! 等你們公司發生這事時!你可以說 有加密!!!...(恕刪)



再怎麼加密

還是有破解的一天

ATM都被破解了

還有什麼商用沒被破解

筆電不算小台

都能夠用丟真是的
夕顏 wrote:
筆電不算小台

都能夠用丟真是的...(恕刪)


保全可以搞丟整袋 200萬現金袋!!! 現金袋不算小 都能夠用丟真是的

更誇張的是 當這袋200萬現金在路上時只是被當成垃圾踢來踢去! 但當知道袋子內是裝有200萬現金時 每個都搶著 自稱是第一位發現的! 連打電話報警慢了一步 也不知道在氣什麼!!!
清潔婦不上網
網路上的嘴炮對她沒有殺傷力

這年頭很多人自己常常做下三濫的事
在網路上卻比聖人道德標準還高
網路聖人們
我想看你們這回怎麼炮個不上網的清潔婦
筆電那個拿傭金合法
若我是失主,也會包個幾千,給撿到的人做傭金
若我是撿到的人,同樣也會要求拿合法的3成傭金
人家撿到東西,您能順利找回,事後給人點傭金是合理的
且這樣也不違法...

至於珠寶那個,拿到警方那邊,事後再拿3成就好
若珠寶有幾百萬的價值,拿個幾萬至十萬間傭金也不為過
自己佔為己有就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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