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esar-2017 wrote:台中市一名7歲黃姓男童學柔道僅2周,就遭學長及教練連續重摔導致腦死,一名曾是柔道國手的資深柔道教練看了影片後表示,黃姓男童被摔時幾乎完全沒有做出防護的動作,「根本還不會護身倒法就進入摔技對練,速度實在太快了!」再加上對手沒有控制力道,教練又沒有在旁指導,才會釀成悲劇 教練、學長是在教學還是在凌虐學童?繼續拍片紀錄的舅舅在現場沒發現異狀、即時制止?真是一場人為的悲劇!
秉呈 wrote:1.血債血償!2.近(恕刪) 成年人有年歲有經驗要開館訓練幼幼班!難道這個男人很不成熟!要去幼稚園實習,才能帶小一???才幼稚園剛升一年級!家長要你有耐心的教小孩,當臨時保母假摔,保護摔,鬧著玩,到會小小的真摔,一個簡單的動作,就算結業了!你玩真摔?你真帥~有夠衰!從幼童當小孩子第一年,你就讓他當植物人!這不提告兩個罪,業務過失罪,及重傷害罪!絕不寬貸,不道歉,不賠償,及關館歇業及正式登報道歉!就加告一條家庭損失精神賠償金!你逃不掉的!只有殺人未遂罪無法立案!因為第一條業務過失就是要審判這個部分!不信去問法扶律師,我說的順序和法官要判的成立罪名和順序一不一致!一審刑事夾帶民事案件受理成立,等待開庭受審!二審重點在民事賠償金額幾百萬或受害者家庭有無特殊背景,能提出證明!要不要認罪和和解才能部份減免刑度在保留後許審理!三審在二審內容結果,雙方要有效時間出席開庭!不開庭,就記送到府通知單,改天由2名戶籍地警察前往登記住所及活動地區強制拘提,不主動聯繫當地台中地區派出所,發布連續通緝令!別想跑掉!你紅了!紅到發紫了!健康小孩搞成植物人生涯!你開心了嗎?還要玩柔道賺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