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是當行人為什麼不用看到紅燈停下來???
只是因為紅綠燈是給車看而已???
很久以前並沒有小綠人這種東西,
即使現在也有非常多十字路口沒有小綠人,
但是大部分路口都有紅綠燈,
沒有道理明明是紅燈,行人卻不用停下來!!!!!
可見這個交通規則是有問題的
應該規定行人必須遵守交通號誌!!!!
以前走綠燈遇到行人闖紅燈的還可以罵他
現在變成要向闖紅燈的行人道歉了嗎??
這是什麼爛規定!!!
前面說我沒減速的, 讓我告訴你
125機車我很少超過50機車行都說我騎太慢了車子常故障
我說我沒辦法騎快啊, 路上一堆闖紅燈的!!!
這帝王條款不改
以後缺錢的人就衝到斑馬線找死就好了嘛
到時看誰倒霉撞上嗎??
劣幣逐良幣
最後就是連我這麼守法的人都待不下了
被迫要移民了!!!
滷智深 wrote:
總比前面車拿球棒或手槍下車來的好吧?
行人也可能會有槍,不然怎麼不怕人拿球棒下車

以前是車子沒在鳥行人,行人得注意車子
許多人出國後發現,原來在先進國家,行人在行人穿越道的路權最大
車子遠遠的看到行人要過馬路就會慢下來甚至停下來讓行人通過
是公民教育,同時也是嚴刑峻法的成果
台灣也想效法,就模仿弄出了行人帝王條款,保障行人安全
但是台灣人民沒有那種水準
行人被教育成不論何時何地,不管是否在行人穿越道,不管是否在路口,不管交通號誌,路上我最大
養出一堆在馬路上逛大街的民眾,在智慧手機普及的時代更是變本加厲
甚至直接穿越車道,看到遠處有汽車駛來,仍要過馬路,認為汽車就應該要讓他先過
車輛於路口或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行人的罰則也不夠重
於是行人被撞之事仍一再發生
再加上號誌和動線規畫過於簡單
在台北市幾個大路口經常上演行人川流不息,個個散步逛大街
右轉汽車苦等不到前進時機,60秒的綠燈最後剩下10秒能過,導致後方大塞車的戲碼
我認同帝王條款保護行人
但是看不起那些濫用帝王條款,任意穿越馬路的低素質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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