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rk_Horse wrote:小弟想請教一下懂法...(恕刪) 主要要看原告筆錄,何況都報警了。你當時是公司貨車僱用人也離職了,當然也要公司代表出席。但是過失責任你是100%,安心上路。83歲跟壯年差粉多,83歲光是摔倒就可能往生了。
本件是執行公司業務時間發生事故依法公司要負連帶賠償責任所以受害家屬主張公司會要出面一起協調和解 , 是正確程序刑事部份確實只有6個月的告訴期版大以為對方沒有提出但也有可能是巳經送給刑事偵察庭 , 但你還沒有收到通知書而巳如果真的拖過6個月 , 那你真是賺到了這案件, 因為被害人仍未清醒所以損害尚沒有辦法確定 , 保險公司也只能初步提出個金額但家屬遇到這樣的情況 , 一定沒辦法接受受害人家屬應該也是在等最後應該是走法院途徑 , 讓法院去判決然後在投保金額範圍內向保險公司請求 , 超過部份向版主及公司求償民事部份, 可以請保險公司代位出庭
超級不行者 wrote:基本上83歲老先生...(恕刪) 我當下是紅燈變綠燈要左轉,未注意到斑馬線上的老翁因為我開貨車要左轉有被A柱稍微檔到,所以才撞上車速大越20左右,老翁頭撞倒我的擋風玻璃到醫院醫生檢查,有腦出血,但是醫生有說明這腦出血只有一點點,需要住加護病房觀察一個禮拜,如果沒惡化,血會慢慢被吸收掉,就不必開刀但是老人恢復比較慢,需要時間,後來情況就都穩定了可以像正常人自行行動,才出院至於有沒有後遺症,我不敢確定所以我才會說應該沒有很嚴重,畢竟可以像正常人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