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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人未賠錢 韓生嗆:拿我沒辦法


syensou wrote:
受害家屬趕著向他求償...(恕刪)


不意外吧
也不看看他哪來的
關鍵字 鬼島 犯罪者的天堂 扶惡謀殺 不意外.
法律有漏洞.結果很多人是狂鑽這個漏洞.不是去補平.
撇開因為白目酒駕.剩下的不都是這鬼島自導自演嗎.
壞人在台灣過的真是.爽.
台灣不JJ成為一個OO.這種事會一直發生.689萬造的孽
為何撞死人只輕判1.4年,主要原因受害家屬和肇事者達成合解,不然不會判那麼輕
而受害家屬沒拿到錢就簽合解書了,就算是收到400萬的支票也應入帳再簽吧
總之韓國這個王八蛋一回國就那他沒辨法了
之前不是有個去澳門賭輸,回來後立刻脫產的嗎
結果澳門賭場來追債,我們的法官判脫產無效,把房子給了澳門賭場
這件案子要不要告到韓國去,看人家韓國法官怎麼判

syensou wrote:
受害家屬趕著向他求償...(恕刪)

別因為對方是外國人而罪刑放大或縮小,台灣這種人很多。

我只覺得受害者家屬不會打官司。

白曉燕一案教導我們,應該先拿財產申請假扣押,這樣才能防脫產;常看電視也是能長知識的。
我砲故我在

誠實棒棒糖 wrote:
為何撞死人只輕判1....(恕刪)


事實上真的是如此
錢先到手再簽和解
只能說受害人不知人心險惡
更何況在這期間竟然沒去申請強制執行
我有意見是為什麼假釋讓它通過

誠實棒棒糖 wrote:
為何撞死人只輕判1....(恕刪)


1.4年+0元賠金,怎麼看都是這位犯罪者得到好處!

bakafish wrote:
之前不是有個去澳門賭...(恕刪)


乾脆發起反韓運動好了,路上看到韓國人就打,以後韓國人不敢來就不會再生發這種事了
multimdu wrote:
乾脆發起反韓運動好了,路上看到韓國人就打,以後韓國人不敢來就不會再生發這種事了...

要不要順便反日,打計乘車司機的友寄龍輝,也在脫產裝窮呢!

這問題不是韓國或日本的問題,而是台灣司法、外交界不想好好處理

像尹清楓命案,當時李敖就有說,政府就是不肯以殺人罪通緝汪傳浦,一般政治犯國外慣例就是不理會,這要怪誰?

還有打國際官司,這其中有很多眉角,很麻煩但不是不可行,請問台灣外交部又做了什麼?鬧些仲介人口買賣的醜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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