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ensou wrote:受害家屬趕著向他求償...(恕刪) 別因為對方是外國人而罪刑放大或縮小,台灣這種人很多。我只覺得受害者家屬不會打官司。白曉燕一案教導我們,應該先拿財產申請假扣押,這樣才能防脫產;常看電視也是能長知識的。
multimdu wrote:乾脆發起反韓運動好了,路上看到韓國人就打,以後韓國人不敢來就不會再生發這種事了... 要不要順便反日,打計乘車司機的友寄龍輝,也在脫產裝窮呢!這問題不是韓國或日本的問題,而是台灣司法、外交界不想好好處理像尹清楓命案,當時李敖就有說,政府就是不肯以殺人罪通緝汪傳浦,一般政治犯國外慣例就是不理會,這要怪誰?還有打國際官司,這其中有很多眉角,很麻煩但不是不可行,請問台灣外交部又做了什麼?鬧些仲介人口買賣的醜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