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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有監視器拍下車禍過程

hwsbetty wrote:
昨天的新聞報了.一個...(恕刪)


所以開放重機上高速公路的話
每20公尺就要裝一支監視器
不然自己鑽進來找死的
弄髒車子不說
還得花錢消災咧...

不是這樣的,檢察官只是起訴而已,後續肇責的釐清也是檢察官自己的事
如果檢察官無法證明肇責屬於駕駛,就只好無罪囉

因為,如果不起訴,檢察官就無權調查,而且這是公訴罪,如果有人提告或檢察官"知情"

就一定要做起訴的動作,不然算瀆職

在這期間,被告如果因此產生損失或支出,國家要賠錢的

台灣司法改無罪論定很多年了,不要再拿警總時代來說嘴了
不然就是提個自身的實際案例,來讓大家公評一下,不要抄媒體報導喔

seatree wrote:
不是應該要有違法的證據才能起訴?怎麼會變成是先起訴再讓職業駕駛證明自己的清白?
hwsbetty wrote:
那個倒楣的車主應該不會有刑責吧?

恐龍法官:車主應注意而未注意!
我要成為壞男人!

starcow wrote:
依照恐龍法官的最愛無...(恕刪)


是的

還有家屬會追討民事賠償

有夠衰的
ANN董 wrote:
不是這樣的,檢察官只是起訴而已,後續肇責的釐清也是檢察官自己的事
如果檢察官無法證明肇責屬於駕駛,就只好無罪囉

因為,如果不起訴,檢察官就無權調查...(恕刪)


真的是這樣嗎
所以檢察官一遇到案子先起訴再說?不起訴無法調查?
那為什麼會有不起訴處分?
我看日劇HERO也不是這樣演的啊,台灣的制度比較不一樣嗎?

hwsbetty wrote:
昨天的新聞報了.一個...(恕刪)

車主真的很倒楣.嚇都嚇昏了吧
不過現場那狀況真的很恐怖
這算迴光返照嘛

sanoko wrote:
之前不是有一個酒駕開...(恕刪)


有個案例是這樣,好像是這一兩年的新聞

在高速公路上

有個遊覽車上的乘客精神有問題
趁遊覽車停在路肩時,下車跑到路中央

結果有車子煞不住把它撞死了

法官判車主無罪, 因為沒有預見可能性 ,但民事賠償就不知道了..

這是在高速公路上.....


但在一般馬路上...就不一定了...車主真衰
昨天新聞不是說檢方「還要釐清責任」嗎?

樓主竟然想在鬼島看到正常的判決

hwsbetty wrote:
昨天的新聞報了.
一...(恕刪)


有 還是有刑責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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