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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未預告離職,公司可以扣薪嗎?[已了解]

yw0907 wrote:
因為找到新工作了,新...(恕刪)


你沒寫離職單 工作沒交接 公司的損失 你要不要負責
去跟勞工局投訴吧
跟勞工局說 那家公司沒權利扣你的薪資

相信經過這件事情 你可以長大了

yw0907 wrote:
因為找到新工作了,新...(恕刪)


還是先跟新公司暫緩吧
不然到新公司,還是要有前公司離職證明阿
這樣連舊公司都不會開離職證明給你,到新公司不好交代
ettvyang65 wrote:
先撇開勞基法什麼烏龜...(恕刪)


哀~~這我也了解,看來好像從哪個觀點看都是我的不利,就只能給公司扣啦
之前我一個同事也是這樣不過他做了超過一年所以要20天預告,後來他做不下去也急著到新公司報到也閃辭了,結果那個月薪水從3萬多被扣到剩一萬多,我薪水才2萬多扣個10天可能剩不到1萬了。

回11樓大大 我有寫離職單喔,而且整個離職程序都有跑完,各部門的蓋章也有,最後才交給行政讓她處理
不過離職日期我是寫今天啦。
又想要耍狠,就不要在那裡唉.
年輕人要學會自己對自己負責.(職場倫理)
題外話..那裡有不草莓的年輕人請PM給我

yw0907 wrote:
因為找到新工作了,新...(恕刪)


職場圈子是很小的,
就算完全跳脫不同領域,只要新東家(或未來的新東家)想知道,打個電話就問到了。
只要你的名字被電腦小小註記一下,一切無所遁逃。

眼光放遠點吧,
現在的所作所為,都會影響評語和資歷的累積,
無論怎樣討厭舊東家、討厭某某主管、某某同事,那都是短暫的,
好聚好散最重要。

yw0907 wrote:
看來好像從哪個觀點看都是我的不利...(恕刪)


你理虧在先啊!還講得一副自己很委屈的樣子~~~~那要不要舊東家在離職證明上的原因寫:曠職開除!?

勞基法不是只給你拿來爭取權益的,請記住!
天知地知.妳知我知

yw0907 wrote:
哀~~這我也了解,看來好像從哪個觀點看都是我的不利,就只能給公司扣啦
之前我一個同事也是這樣不過他做了超過一年所以要20天預告,後來他做不下去也急著到新公司報到也閃辭了,結果那個月薪水從3萬多被扣到剩一萬多,我薪水才2萬多扣個10天可能剩不到1萬了。

回11樓大大 我有寫離職單喔,而且整個離職程序都有跑完,各部門的蓋章也有,最後才交給行政讓她處理
不過離職日期我是寫今天啦。


扣錢是其次,真的。

多過個幾年,等到需要資歷和人脈背書的時候,
就知道很多東西是用錢換不來的。
所謂離職預告天數,這些天數是給企業的保障,做為工作交接之用
同時也是對員工的保障,在這些天數之後,企業不得以任何理由強迫員工留下

如果你跟老東家已經撕破臉了,他硬是要留你10天,你也拿他沒辦法
你的離職日就是在10天之後,結果你第7天就沒去上班
這第7天到第10天共4天的薪水,他還需要付給你嗎?

如果雙方好聚好散,公司願意讓你在10天內離職,這部份算是公司的權利
離職後你的生死就跟公司無關
但離職前你的薪水公司還是得照付

一般來說,除非你的位子很重要,非得交接清楚不可
否則公司是寧可你早點走
除非你跟公司的關係已經差到他就是想要搞你

我想樓主你的疑問是,公司是否有權利答應你在第7天走人,卻苛扣你這7天的薪水做為條件
我到現在還沒遇過這種事
你不妨翻翻貴公司的內規看看是否有這條
如果有的話那也沒辦法,你當初進公司的時候就簽下去了

brianhs wrote:
又想要耍狠,就不要在...(恕刪)


我啦~
老草莓要嗎?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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