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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村村民 wrote:
我比較疑惑的是

被告已經死亡 如果本身已成年 那誰需要負擔民法的連帶賠償責任?

不然對方提一百萬 最後沒辦法追討 那是提心酸的嗎?

再說對方修車才花幾萬 等於精神賠償90多萬 以比例原則來說 我想應該沒辦法成立

聰明一點的人不會傻到做這種徒勞無功的事情吧

如果想法小人點 是否有可能是被害家屬要求賠償金 只好主動提告去反制?

繼承人要負連帶責任 樓主昨天又補上一句 死者家屬好像已經拿到保險公司的160萬
這下應該不會有拋棄繼承的事情發生
我猜對方知道了這點 所以要上法院試試看吧 100萬是有點扯就是了

這全都只是我的猜測 有錯請砲吧
為什麼台灣到現在辦案還有死者為大的觀念?

很好奇到底是用法律在辦案還是用感情在辦案,

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HEDI1205 wrote:
繼承人要負連帶責任 樓主昨天又補上一句 死者家屬好像已經拿到保險公司的160萬
這下應該不會有拋棄繼承的事情發生
我猜對方知道了這點 所以要上法院試試看吧 100萬是有點扯就是了

這全都只是我的猜測 有錯請砲吧 ...(恕刪)


應該是啊...
告個100萬...來慢慢殺價....
漫天喊價...就地還價...

那種不好殺價的...會把所有收據準備好...
包括車子送修..他坐計程車的收據..
一條一條跟你算...
會開35萬7千6百55元的這種價格出來....


換成我是對方我也告 = =
我照規矩開車,你逆向來撞我
是我的錯嗎?

如果是,那不就天下大亂
頂多道德良心上不要要求"精神賠償"
但是所有該有的費用,我會要求對方出
-------------------
緊張先生 wrote:
為什麼台灣到現在辦案還有死者為大的觀念?

很好奇到底是用法律在辦案還是用感情在辦案,

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沒有為什麼

因為這就是民粹

在台灣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馬路三寶是路上BOSS碰不得

加上應注意而未注意帝王條款

判決完全無路權觀念

看到有人路倒千萬別靠過去,會被說是兇手

抬棺抗議、灑紙錢樣樣來

WELLCOME TO TAIWAN
capitalist wrote:
敢跟死者要錢賠不怕死者冤魂半夜去找你嗎?
法官頂多要死者家屬賠修車錢?
他也怕死者半夜去找他?
人都死了還要錢說不過去,
不怕鬼魂半夜找你就去要吧?
就算開車也是要看四周狀況,
機車那麼大的物體會看不到嗎?
難道只要手握方向盤就可以橫衝直撞嗎?


開在自己的路線上

別人逆向撞過來

這樣叫橫衝直撞???

你嘛幫幫忙

你會開車嗎??
HEDI1205 wrote:
繼承人要負連帶責任 樓主昨天又補上一句 死者家屬好像已經拿到保險公司的160萬
這下應該不會有拋棄繼承的事情發生
我猜對方知道了這點 所以要上法院試試看吧...(恕刪)

拋棄繼承不會影響到保險受益人
除非投保時把受益人填自己

另外,除非死者所有親屬都辦拋棄繼承,否則還是找得到下個繼承人
最好是辦限定繼承

我想對方可能有高人指點,在事發幾個月後才提出告訴
一方面等鑑定報告確認自己無責任
一方面拖過家屬辦理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必需在三個月內提出的期限


black79815 wrote:
換成我是對方我也告 = =
我照規矩開車,你逆向來撞我
是我的錯嗎?...(恕刪)

這種事我做不出來
雖然不是我的錯,但對方生命已經付出,我則只是損失錢財而已
看在對方家屬的悲痛上,我就自認倒楣了
除非對方家屬不分青紅皂白反要我賠償,那就只好對薄公堂

台灣社會越來越沒人情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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