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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涉嫌著作權案件通知書~

無緣無故收到一張涉嫌著作權案件通知書
原本是說要到新店分局 後來協調改到戶籍地分局
早上做完筆錄~~~~~~
結果對方的刑事訴訟狀寫出
我的電腦ip是正確 相關資料都正確 但是該論壇帳號使用者xxxx並不是我的= =
而且對方是說我是用這帳號去下載『黃飛鴻之英雄有夢』嚴重侵犯到該公司權利
但重點是那個帳號根本就不是我的....作筆錄時都有特別跟偵查員強調那個帳號不是我的
而偵查員也給我看了一下對方告我的訴訟狀 也是很有問題
他告我的內容是說 那個帳號xxxx用我的電腦ip在某論壇張貼散布『黃飛鴻之英雄有夢』供人下載
而他們查出那個帳號使用者是我使用bt軟體下載達到100%確定下載成功及自動上傳分享功能達到8770人次下載
整個就是怪怪的 那個帳號xxxx我根本就不知道是誰的 我怎麼使用那個帳號去下載
因此也跟偵查員說有可能家中wifi遭到破解被不當使用
雖然在筆錄過程中 蠻多問題的 但是也知道真的有電影公司專門在辦公室上網然後抓人下載分享去告你= =
後來筆錄結束也詢問偵查員 她是說我至少要能舉證說wifi被破解 被人不當使用 可是要如何舉證??
我也是有在做筆錄時跟他說明 要請警方協助查該帳號申請使用的使用人身分
接著就是等法院通知出庭
想請教大家這樣子我是一樣要賠錢了事嗎?
因為那個帳號根本就不是我 而且我自己本身帳號也沒有下載過那部電影....
真的是 無言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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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日~今天開偵查庭 等候判決了~

基本上出庭的話~能證明自己清白的資料那些都要交給檢察官 至於怎麼判就是看檢察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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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1.04日~跨完年最開心的一天~~~收到 不起訴處分書^^
2015-09-12 13:07 發佈
嚇唬人而已
梵梵之輩 wrote:
無緣無故收到一張涉...(恕刪)
從技術觀點,在網站留下某個IP記錄的人,未必等於該IP的註冊人
方法也不是只有wifi盜用一途

法律上要證明一個人有罪,不是應該先找到此人的犯罪證據嗎?
光是從IP,怎麼能證明此IP註冊人確實就是犯罪者?
IP的註冊人,即嫌疑人,如果主張可能是wifi被盜用
法律上應該是提告者或檢察官要提供該站上IP記錄,確實是註冊人所留下的明確證據
更進一步,檢方應該要從嫌疑人的電腦中查出確實有侵犯版權的電子紀錄,才能做為侵權的證據
提告者與檢方應該提出證據,證明嫌疑人確實有罪
而不是要求嫌疑人自己要提出自己無罪的證據吧

還有另一種情況
如果犯罪者是家中其他成員,使用同一台電腦和網路
那麼法律是規定追蹤到IP註冊人就歸責於註冊人,不必再追查真正犯罪者嗎?
註冊人縱有疏於保管的責任,可以視同犯罪者?
我同學銀行帳號被盜用,詐騙集團用該帳號詐騙他人,
我同學因無法提出證明他沒有詐騙的相關證明,
所以檢察官、法官判他有罪.....

話說沒有做的事是要怎麼證明?
檢調查不出詐騙集團,他就變詐騙集團....然後結案!

梵梵之輩 wrote:
無緣無故收到一張涉...(恕刪)
那個論壇有把IP全秀出來?不然怎知IP=PO文的帳號,
而你的IP是固定的?他們有發文問IP公司那段時間確實只有你用那個IP?


後續記得回來,不然還以為又是宣導智慧財產的季節到了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k66778 wrote:
我同學銀行帳號被盜...(恕刪)
這還能盜用?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說真的就從頭到尾抵死不認,不然之後會更麻煩
我昨天才發現 我的IP是浮動IP= =
然後詢問朋友後才知道說 去估狗才知道 同一個IP會有數十人在使用
也就是說 我剛好被配到那個IP 也有其他人是在上傳給別人下載的人
所以電影公司就去抓那些IP的使用者
但是我去做筆錄 他用的論壇使用者根本就不是我的帳號
所以我想應該也有其他人也有收到通知書去做筆錄
藉此找出真正的上傳者
但也有一個疑問就是 被告侵犯著作權法 對方提起告訴是否已逾六個月的告訴期間
他的發現時間是103.12.25 而我真正收到通知書是104.08.06 而上面的發文日期是104.07.12
都有超過半年八= = 這樣還告的成功嗎

天天白日夢 wrote:
那個論壇有把IP全...(恕刪)


我的IP昨天才發現是浮動IP= =
也就是說我用道的那個IP剛好也有其他人在上傳影片
所以對方應該是去申請那個IP的用戶資料
然後提告~可是那個上傳者的論壇帳號就不是我的= =
我在做筆錄時有一直強調這點
IP也可以偽裝呀,咱們的檢警有這麽low?真不可思議~
這我真沒做肯定不服~要他們舉證真是我電腦才行~
不知可以反告誣告和精神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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