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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興隆公宅 12坪月租最低21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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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龍斌動土的公宅 柯文哲加碼改建招租 12坪月租最低2100元起
柯文哲開箱公宅 「2千租12坪套房」引港網友羨慕

前台北市長郝龍斌執掌市府時期所規劃,還親自主持動土典禮的興隆二區公宅,已於今年6月完工,是木柵安康平宅改建計畫裡,第二個完成的公宅,全部有510戶,未來有153戶的安康平宅的老住戶將居住於此。

興隆二區公宅預計8月1日開始招租,約有三百五十幾戶提供抽籤,中籤者得承租,以興隆D2區12坪「一房型」為例,若申請人所得狀況適用第一階的租金補貼,每月僅須支付2,100元,一般戶若抽中可以承租3年。

而當地明義里里長仇世屏表示,由於安康平宅成立近50年,為當時木柵地區最大的平宅社區。早期社區人口結構複雜,環境及治安狀況很差,加上屋齡老舊,與其它地區相比,改建顯得刻不容緩。

興隆公宅五期計畫,分批將安康住戶安置

他又說明,郝市府時代規劃公宅時,並未將其公宅周遭環境納入規劃,只想到把公宅蓋起來。而到了柯市府後便採納里長及里民們的意見,加強道路及人行道重整、強化排水及周遭地景規劃,讓公宅周遭不像落後社區,讓公宅周遭環境也跟著一起升級。

原安康平宅住戶安置,目前除了興隆一區90戶外,二區也將安置153戶,而還有近500戶居民,未來將分別安置在興隆三區及四區的基地,屆時除了含有社福身份的老住戶可續租12年外,一般戶也可以續租6年。

而仇里長表示,一區90戶的老住戶,除了剛開始1-2個月對於新宅較不適應其物業管理和智慧功能外,在其適應後對其市府蓋的公宅品質讚不絕口,也因為公宅建立,讓他們可以安心在社區裡出入,而未來二區的老住戶也很期待入住公宅。他相信在市府規劃之下,會將安康平宅的住戶照顧妥當。

公宅共有三房型,符合資格即可申請

都發局表示,興隆二區公宅的住宅單元分為1房型、2房型及3房型,其租金分別為: 1房型月租金7,100元到9,400元,2房型月租金為1萬2,300元~1萬7,600元,3房型則為2萬1,100元。只要符合申請格者,皆可在107年8月1日上午9時起至8月17日下午5時,透過臨櫃、郵寄及網路等多元管道方式申請,而公宅自107年起採分級租金補貼制度,興隆二區以12坪一房型為例,若申請人所得狀況適用第一階的租金補貼,每月僅須支付2,100元。



2018-08-09 21:52 發佈

月幻星空 wrote:
新聞連結郝龍斌動土...(恕刪)


以後缺口會越來越多....

不知道會給這個投資盤賽局帶來什麼新變數?
bbp408 wrote:
以後缺口會越來越多...(恕刪)

目前開始1000戶 約有1.9萬多戶動工中(政見似乎是4年2萬戶 相去不遠)
有預計8年共可完成4~6萬戶吧 陸續增加
可能跟台北新生兒數會慢慢接近 甚至未來打平

這個賽局越來越有趣了

騙人的政治宣傳~不要被騙了~符合資格~符合資格~符合資格

誰符合資格~我兒子當年要讀書想要申請個就學貸款就資格不符~


網站上有誰符合資格~現在出來本樓登記他是符合資格~

要是沒抽中~我加碼把我在芝山捷運站這邊5個公車站就到的房子~三房2廳帶水電比照公宅租金租他~

符合資格



bbp408 wrote:
以後缺口會越來越多....(恕刪)

投資盤賽局已經確定套套輸定了

iv100 wrote:
投資盤賽局已經確定...(恕刪)


如果賽局裡的大咖不想玩時,

一定很有趣....
出租...和購屋市場...還是有一些些不太相關...

但長期下的替代性...就很嚴重...

而且合約裡有規定...會依市場價格再做調整...

未來的租屋市場價格就會變得很有趣了...

目前房地產在高檔...台北市租金也在高檔...

但如果因為社會住宅出租..造成民間的市場下修..

這也會形成一個環循...一環扣一環...這是假設低利環境不變下

未來10年後...很有可能是社會住宅變成市場的主導者..

民間的租屋市場會低於社會住宅85折嗎?

可以持續觀察看看形勢的發展~!

但是..台灣其實並非所有的租金都很高...目前大都是近幾年新屋才是高租金..

我想對於本來就符合市場的租金行情...應該沒什麼影響...
bbp408 wrote:
如果賽局裡的大咖不想...(恕刪)


要大咖不完
1需政府加強查稅
2少子化嚴重導致租屋族減少
我認識一個大咖被國稅局查到,他說這輩子不會再增加房地產,另一個人得到這訊息後,馬上找親戚的小孩挪戶口,我問他是幾間在出租,怎麼這麼怕查,他不回我
這跟就學貸款一樣,年所得限制馬上就被排除了。
這真是一種要妻離子散才能符合資格的政策。看來侯友宜不要用學生宿舍,用多元成家方案同性結婚搞成家庭來承租想法是對的。

(二)家庭年所得限制

依申請時財稅單位提供之家庭成員最近一年(106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在50%分位點以下(即145萬元以下)且平均每人每月不得超過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3.5倍(每月5萬6,550元)

(三)家庭成員持有不動產限制

家庭成員均無位於本市、新北市、基隆市或桃園市之自有住宅
家庭成員持有不動產現值總額應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本市中低收入家庭財產之不動產限額(即876萬元以下);但原住民保留地及道路用地之土地價值,不予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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