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本文原本的意涵是婚姻維持的要件,其中前三項
1.彼此承諾(77.3%)
2.經濟穩定(74.8%)
3.共同分擔家務(57.6%)
就是靠彼此努力,但是第四項"有屬於自己的住所"
再再說明居住安定的重要性
同樣因素放到美國也是排第五重要
所以,為了維持好的婚姻品質,遠一點點沒關係,趁價格修正,還是買間自己的小屋子吧!!
(以下引用)
根據台師大人發系教授林如萍在台灣家庭政策國際研討會中發表的「台灣民眾之婚姻與親職教育需求」全國調查指出,受訪民眾認為「彼此忠誠」是維繫好婚姻的第一要件,林如萍說:「『承諾』很重要,小三是永遠的公害,」然而要怎樣享受婚姻帶來的喜樂,而不是委屈或忍耐,卻是影響婚姻品質的最重要關鍵。
好婚姻的要件有:
1「彼此承諾」(77.3%)、
2「經濟穩定」(74.8%)、
3「共同分擔家務」(57.6%)、
4「有屬於自己的住所」(56.7%),
排列第5的要件才是「性關係的美滿」(36.2%),
有趣的是,美國的婚姻調查結果是「性關係美滿」排第二,「有自己的窩」才是排第五。
flash080 wrote:
其實本文原本的意涵...(恕刪)
我記得十大惡人網路票選..
其中..女朋友的媽..名列其中..
女朋友的媽..做了什麼蠢事..要被列名十大惡人..
答案:要求尚未有足夠經濟能力者去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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