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置空屋 人民可「合法佔領」
有人說是
佔屋禁令前,也是會通知屋主來說明為何閒置
如無任何理由,法院會令屋主以較低的租金來出租較弱勢者
==
針對「佔屋運動」,荷蘭政府甚至已經發展出一套明確的原則,規定只要屋主持有空屋超過1年,且被查到後仍沒有立即使用,則有合理需求的佔屋者就可以合法使用,最久還能住20年。另外,西班牙政府也希望能夠解決閒置住宅的問題,並且轉移到人民的福利上,像是巴塞隆納就規定,持有空屋超過2年者必須接受罰緩,而且凡是銀行持有超過5千棟以上的房產,則要作為社會住宅,轉由議會接管。 英國《衛報》指出,全歐洲的空屋多達1100萬戶,足以容納現今流離失所的410萬名遊民與難民,且估計目前已經有10億的佔屋人口,比例高達全球的七分之一。再回過頭來看看台灣,一再遭炒作的房產變相漲價、政府打房效果又不彰,為數不少的空屋晾著沒人用,買不起的人卻還是買不起,看來不盛行佔屋運動的台灣,除了先前北市推出的「空屋代租代管計畫」外,也得好好想想法子解決人民居住的問題才行!
原文網址: 荷蘭閒置空屋 人民可「合法佔領」
說真的我也是網路看到 ..
也許荷蘭 已改規則 LINK
有沒有住在荷蘭的台灣人
告訴大家
到底荷蘭如何做??
菜花龍 wrote:
把荷蘭人趕走的那個誰?應該被挖出來鞭屍。...(恕刪)
那個誰的遭遇和希特勒的屍體, 被俄國人運來運去的模式很像
那個誰原來位於台南,現今永康市鹽洲里洲子尾的墓, 1683年清廷攻克台灣,之後傳聞,被他的叛將挖出來,當成戰利品運往北京,在北京數年之後,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 康熙“特旨恩准"歸葬故里
另一說, 憚懼餘黨反清復明,所以由台南遷葬福建
目前,公認的墓地在福建南安水頭鎮附近的康店村覆船山上,不幸,1929年,南安墓被盗,二次被挖
不過, 在1970河南固始又挖出一座"那個誰"墓,雖然遺物散失, 無法確認真偽?或衣冠塚?
由於 鄭氏先祖為固始人,於唐代光啟年間入閩,不無遷葬回河南固始之可能
無論何種可能,墓地被掘是事實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