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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補貼遭查稅 房東驅趕房客!

這是可預見的結果.

北市府推出租金補貼加碼政策,每戶每月最高補助六千元。

但台北市都發局坦言,財政部要求各縣市提供補貼戶的房東名冊以利課稅

崔媽媽基金會最近不斷接獲陳情遭房東驅離、漲租,還有人說:「早知道就不申請補貼了。」

崔媽媽基金會租屋主任說,接獲張姓外配陳情,她是帶子的遭受家暴婦女,與房東住在同一戶,日前以低收入戶資格申請到租金補貼,豈料,房東收到稅單後不爽,夜晚常敲房門理論,小孩驚恐地問:「爸爸回來了嗎?」母子不勝其擾只好搬家。

王小姐也向崔媽媽反映,申請租金補貼後不久,房東也收到地價稅單,租屋從房東自用住宅轉為非自用住宅,稅金一下翻了五倍、約一萬元。 王小姐因車禍脊髓損傷無法搬家,只好為房東繳地價稅,之後又同意漲租兩千元,礙於房東未來還要繳綜合所得稅,乾脆放棄租金補貼。

所有稅金到最後還是得由買方買單.
2013-12-17 14:33 發佈

louissvs wrote:
北市府推出租金補貼加碼政策,每戶每月最高補助六千元,但財政部竟要求各縣市提供補貼戶的房東名冊以利課稅,...(恕刪)


L大不是倡導房東要誠實繳稅?

遇到這種鳥房東,直接賴著一直住就對了
還可請國稅局的前來照顧一下

房市小牛 wrote:
遇到這種鳥房東,直接賴著一直住就對了
還可請國稅局的前來照顧一下
(恕刪)


房東漲價不就好了,繳的還不是房客,房東頂多乖乖繳稅,倒楣的還是房客。
Without being trusted, no one can do anything.

louissvs wrote:
這是可預見的結果.北...(恕刪)


上法院就好了,傷最大的不會是房客.....

有些人就是只想賺錢不想繳稅,哈哈

tiffany0211 wrote:
上法院就好了,傷最大...(恕刪)


依目前投報率來看,買房租人是在做善事,談不上賺錢。
房客已經有房租補貼了,拿一點點出來報稅又有何關係?
現在的低收入戶比很多失業的還好過,政府補貼的可多了,小孩讀書也不用錢,社會也會捐款。


louissvs wrote:
這是可預見的結果.北...(恕刪)

政府永遠都在作白痴政策
louissvs wrote:
這是可預見的結果.北...(恕刪)



國稅局只會查房屋租金逃漏稅的部分嗎?

可預見的結果是...

往後每年都會被優先review, 被稅務機關盯上的人趕快去燒香拜佛吧!!




換個地方租不就好了,找那種分租套房快滿租的,跟房東說租金減半不然就跟國稅局檢舉
反正那麼多地方在出租,沒差這間
買電腦沒有打發票的現金交易 沒有營業稅
要開發票 要打營業稅 也都是消費者買單~~

除非店家(燦坤)本來就開發票

信用卡照理說也不可以把刷卡的抽成轉嫁給消費者... 但這種事情天天發生..........

但是換個角度來講 純現金交易 把政府剃除 房客房東雙贏...

但這種局面 還要去跟政府報備房租補助 還要能扣你個人所得稅....那就不應該了....

這問題該怎麼說呢?本來在台灣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舉凡政府課稅.做生意人最後就是一樣轉價到消費者身上.開發票含稅未稅的道理不也一樣.徵奢侈稅的道理不也一樣.都灌水進去了.導致現在房價物價越來越高....
大家去買東西沒遇過報價後要發票還說要多加5趴或是刷卡還要加手續費的嗎?你跟他理論.他大不了不賣你行吧?租屋不也一樣.不租你行吧?
我也遇到過租屋時雙方都已經說好的(所以租比行情低).但最後還是給你去報了.這又要怎麼說....
含稅進去房客又給你嫌貴..又要好又要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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