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經紀和代書,買賣雙方小心了,傳政府最近金檢銀行,重點在房屋合約

傳除了各項例行檢查
還收集了房屋買賣契約資料
用意在.....
市不市要和登錄的資料比對呢?
偽造文書罪?
抓逃漏稅?
2012-12-23 23:39 發佈
在登錄資料中你會發現似乎有些個案是刻意登錄,登錄價與所謂開價相差無幾,不無刻意拉抬做價的味道,這是應該查。

fact111 wrote:
傳除了各項例行檢查還...(恕刪)


非常好
以前買房子,為了多貸一些,做兩份購屋合約早就是公開的秘密,仲介要成交,代書要代書費,買賣雙方互蒙其利,現在這樣搞,只是成交量會小一點,銀行風險小一點,政府動作永遠慢半拍?故意的吧,先放狗出來讓他們咬一咬,等到大家遍體鱗傷,再出來當仲裁者?咬贏的獲利滿滿,咬輸的鼻子摸一摸,暗處自忝傷口...........可憐的台灣人民

tierralswhite wrote:
以前買房子,為了多貸...(恕刪)


現在還有這樣的事嗎?就我所接觸的都是按法規做事呀??還是縣市有所不同??
規規矩矩的比較好吧~~
馬政府還真是掐住你的咽喉 慢慢加緊力道 直到你喘不過氣為止!
當然一些貪贓枉法的就不用客氣了 直接掐給他斷氣才算符合社會公義!
13趴支持度的老馬是該硬起來了!(不要忘了你的黨產還沒清算喔)
政府缺錢缺很大 到處開源來補漏洞.......這一天終究還是來了!

fact111 wrote:
傳除了各項例行檢查還...(恕刪)


行政執行處的人過完農曆年就要加班了嗎!?

fact111 wrote:
傳除了各項例行檢查
還收集了房屋買賣契約資料
用意在.....
市不市要和登錄的資料比對呢?
偽造文書罪?
抓逃漏稅?


我想他們這麼晚才行動
還有另一個考量
就是會不小心抓到自己人

因為公務員作假合約的也不少哩.

就像金管會規定銀行放款利率不可以低於1.84%
但是公教人員卻可以1.7以下,一樣的道理
我以為這句話是歷史名詞
~~州官可以放火,百姓不能點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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