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新聞說
都更紛擾 遠雄五大案喊卡 整合住戶風險恐增加
文林苑案導致的外部效益漸漸浮現
王家要繼續加油
把事情鬧越大越好
最好廢除都更條例
這樣台北市老屋都更無望 看屋主還敢不敢說自己房子要都更
所以要賣新屋的價格...
都更沒那麼簡單,要整合這麼多人很不容易,住戶想換新房子,建商想賺錢,大家各取所需,總比40年老房子一直撐,走道與樓梯間牆邊一大把的電線外露,牆面一大堆水管漏水後打洞接明管好吧,下一次地震有老舊倒塌,如果就是因為都更被終止了,不知道該向誰去討公道?
建商既然不玩都更了
就不用再投入成本
不投入成本
就會把資源(人力,資金....)投入到新建案(而非都更案)
舊社區就放著爛好了呀?
若是自己持有都更案的部位
(先向原屋主買進來的舊房子)
就再轉賣掉就好了呀
即使賣得比成本還低,我想應該也只是小賠
(相對於建商整體賺賠的部位來比較)
真正賠的大的
應該是買進/持有舊屋的投資者/自住戶吧?
至於市容醜陋或都市機能更新這種公共財效應
反正不能變成銀子進到口袋
並不重要,是嗎?
看起來,廢除都更條例,又要將市容升級(或是更新都市機能)
還是走當年大安公園/中華商場(黃大洲市長),林森公園/康樂公園(陳水扁市長),信義計劃區(這是林洋港市長+李登輝市長定案的)這種模式比較適合
當年這些公共建設案,靠的都是『政府就是地主』
所以廢除都更條例(政府幫建商作莊),就得政府自己下來做莊
坐莊又不能圖利私人
就只能征收下來變成公園或學校
(要不然,征收下來蓋社會住宅?)
天龍國就更天龍了
(政府沒錢?別傻了,政府只要印鈔票創造通膨,或者加稅向大家要錢,就會有錢了)
這個時候,該征收誰呢?用怎樣的程序征收呢?用什麼價錢征收呢?
要不然
就等下一次地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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