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maha0204 wrote:員以至到議長,一路走來乾乾淨淨的,絕對沒有有的,可能當個議員可以(像屏東的蔣月惠這種),要當上議長,沒有三教九流喬事情的手段,沒有黑白兩道背景,才沒有那個能耐能坐那個位置大到包山包海包砂石,包政府工程包學校營養午餐的都是誰在包的?議長包大的吃麵,議員就包小的喝湯囉這種情形,藍綠都一樣爛一樣黑一樣垃圾。因為選民素質就是這樣,有事就請民代關說喬事,小至消單喬職位,大至工廠排 同意,人往生了,也不能當什麼事都沒發生。
房客跳樓屋成凶宅 家屬需連帶賠李文正 2019/10/16高雄市長韓國瑜。(中時資料照)無法一新耳目 韓國瑜錯失黃金救援時間國民黨主席江啟臣,赴高市議長許崑源靈堂致意。(圖/中時電子報直播畫面)許崑源墜樓亡 江啟臣靈堂致意:譴責冷血發言 盼悲劇到此為止新北市淡水宋姓女子因憂鬱症跳樓自殺,導致張姓包租公的房子成為「凶宅」,連租都租不出去,價值3000萬的房子閒置2年多,因而向死者家屬求償,士林地院審結,認定承租人應負起租賃房屋交易價值減損的賠償責任,判決繼承人應就死者遺產範圍負起連帶責任,賠償包租公、包租婆共300萬元,可上訴。死者的先生蘇男,2015年5月中向張姓房東承租新北市一處大樓,2017年1月間,宋姓妻子自陽台跳樓自殺身亡,經房子成為「凶宅」,導致賣相不佳,知道的人也不願意承租,一直閒置至今,張認為,凶宅導致心理層面上負面觀感,依房地產交易的經驗法則,市價約3000萬的房子,減少屋價求償300萬。但蘇辯稱,他們2014年10月結婚,直到妻子過世,只有2年多的婚姻關係,根本不知道她有躁鬱傾向,已吃藥16年之久,而且跳樓墜落在大樓2樓的花圃,並非在屋內死亡,不會影響房價,神鬼之說並沒有根據,品質好、價格低廉的房屋還是賣得出去,另外,死者與前夫生的兒女則稱,並沒有和死者住在一起。法院委由不動產估價師鑑定,房價為2310多萬,若不是自然死亡因素,造成不動產污名化影響,特別是凶宅,將會減少30%到50%,房東2人分別求償150萬,共300萬屬於合理範圍。另外,房屋承租蘇男讓妻子同住,應與妻子負起同樣的責任,雖然沒有造成房屋實體上毀損,但使得租賃房屋成為凶宅造成交易價值貶損,蘇男、宋女的兒女應負起連帶賠償責任。
法客 wrote:公眾人物是非曲直社會自有公論沒所謂死了就不能好好檢視研究到底出了啥事如發現問題 就根治腐敗沈痾才是讓社會進步的力量⋯⋯👍🏻別再用死者為大這種廢話來掩蓋真相了 你說的沒錯,活的更該好好地檢視,例如陳明文掉300萬請問您有甚麼高見和看法沒有? 這個還活著還沒死喔,還是因為是綠的你就假裝沒事?說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