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卡普 wrote:你不懂啦!哈買房的內(恕刪) 但平心而論「實坪制」vs「虛坪制」我支持「虛坪制」!因為「確實做到使用者付費,房子才會越蓋越好,如果走向實坪制,所有房子都只剩下一格一格房間,房子只會越來越醜」
把公設跟專有部分混在一起計價本來就是很奇怪的事情,兩者的獨佔性、使用強度及使用性質本來就大不相同,甚至有人認為主建物及附屬建物都要分開計坪計價,不一樣的東西,不同的價值,明明可以分開識別,為什麼硬要混在一起談?魚目混珠的方式對誰有利?清楚分類誠實標示對誰有利?誰在阻擋合情合理的制度改革以維護利益?遵循世界各國的趨勢及做法有甚麼問題嗎?反對者會說:推實坪制房價又不會降!@#$%^&但是實坪制可以透過誠實透明標示,讓建商及購屋者反思一些法定公設的配置規劃及VIP公設存廢的必要性
tany3472 wrote:但平心而論「實坪制」vs「虛坪制」我支持「虛坪制」! 嗯!我也支持虛坪制,因為這關係到物權裡的區分所有權人權利。舉例各樓層的梯廳空間,如果按照實坪制就是沒有份,但是虛坪制的人就有份,所以梯廳空間,只有虛坪制的人有所有權,而實坪制的人沒有所有權,因此就會產生虛坪制的住戶可以走,實坪制的住戶則不能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