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24..第二次招標...
租金27000元是什麼概念?
替代性來說...有能力貸款750萬 利率1.8% 分360期有資格可以租...
蘆洲重劃區本身租金沒那麼高...但房價不便宜...
但政府帶頭招標租金27000元...也把週邊租金行情帶動上來...
那我們返回推算...貸款750萬加頭期款200萬...
可預期蘆洲重劃區3房在未來總價1000萬是有支撐的...
但相返的...市場如果反應3房租金2萬元以上...的客戶群被吃光了..
剩下是租不起2萬元以上的老百姓...
未來5年是否會帶頭下修..或停止蓋社會住宅...
我們恃目以待...
有命算到沒命專家 wrote:
(二)家庭年所得限制
依申請時財稅單位提供之家庭成員最近一年(106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在50%分位點以下(即145萬元以下)且平均每人每月不得超過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3.5倍(每月5萬6,550元)。
(三)家庭成員持有不動產限制
家庭成員均無位於本市、新北市、基隆市或桃園市之自有住宅。
家庭成員持有不動產現值總額應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本市中低收入家庭財產之不動產限額(即876萬元以下);但原住民保留地及道路用地之土地價值,不予採。
這標準擺明著圖利沒繳稅的族群嘛
月薪低於56,550的上班族誰會拿一半的薪水去繳房租
高於這標準的大多直接繳房貸去了
反而是一堆沒報稅的高收入族群可以爽爽租
說實在的幹嘛設這種限制,國民就直接租,政府就好好管理不就好了
搞的好像多賺點就不是國民一樣,又不是沒多繳稅
在國外即使兒子有錢,老爸一樣可以領救濟金,每個人是獨立個體,有獨立權利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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