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rrybog wrote:隔壁就有一樓又浮起...(恕刪) 泰瑞大您這是要叫人家完全說出心內話呢?還是要人家妻離子散啊。買了房子就叫做讓女人「安心」是對的。絕對沒有錯。而且是一種保障。這個我要糾正一下您要有新關念。想一想,房子有貸款現在都會有保險,如果再花個幾千元買傷害保險,如果在家洗窗子時,剛好樓下有個穿低胸童顏巨乳的辣妹經過,洗窗子可以看著淡水河波濤洶湧~又可以看著觀音山落日,誰不會想跟辣妹打招呼或吹口哨呢?樓上這女人一看到後,就幫他把窗子給扶好扶滿,筆錄上只要這樣寫,他在洗窗子,說不用我幫忙,要我去廚房煮東西,後來就聽到他好像不知跟誰講話,等我煮好後找不到他,然後你們警察就來按電鈴了。這算是意外死亡應該會賠多少。再來,買房子還有一種是包含貸款全額的貸款人身保險,洗窗子就不見的人,會是賠多少。又再來,洗窗子前也買了意外保險,又是賠多少。人身保險可是買多少賠多少,所以不要只是買房屋保險啊。要記得把壓力大寫的東西可要在廁所馬桶內燒了沖水就好,連調查局都查不到。不過有個問題比較難解,如果是壓力大上網發紓,這個部分沒辦法刪掉,日後會不會被列為是非意外的證據,這個就很值得探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