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0 蘋果日報新聞工業地閒置 最高罰現值10%部份內容如下:賴清德院長《產業創新條例》修正案,對於無故的工業閒置土地,先給予2年緩衝期,再祭出「先罰款後強制拍賣」殺手鐧,罰款最高可達土地公告現值10%。因《憲法》明訂「人民私人財產應予以保障」,引發外界質疑強制拍賣合憲性。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昨解釋,閒置土地若有妨害國計民生之平衡發展者,是可用法律限制的。綠委周春米昨也說,修法主要是希望持有工業區土地的人,要遵守相關規定趕快開發、不要閒置。=====所以政府感受到人民的需求, 要開始處理了那空屋呢, 是否將來會比照辦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