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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調查假交易,大人,我們不敢了

查資金還得了~~~,難騙了

對異常交易價格,地政人員目前僅能就契約書進行查核,無法追查資金流向,難以確認是否為假交易,未來將爭取調查權,針對有問題的登錄進行資金、貸款情況調查,如果故意申報不實資訊、限期不改正,研擬提高罰款50到100萬元。
2017-06-13 13:1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大人

fact111 wrote:
查資金還得了~~~...(恕刪)


資金怎麼查?
頭款我錢多,付現金,你怎查?
抓到地政事務所小房間拷問??

地政職員以後是不是要招考"刑事調查"職系的....
JIN DER LAND OFFICE
目前應該要重罰或處刑責看是否可以避免或減少假登錄的情況發生!資金流向是真的難阿!
怎麼不能查??

稅沒繳,國稅局馬上就知道了,你現金怎麼來的??一清二楚



國稅局不用查~~直接請你提證明 你要說明現金怎麼來 若說不出來 還能說你逃漏稅

金流投行都算得出來了.

擁有國家機器的公部門當然更不是問題.

要不要抓的問題.
罰50-100萬???
哈哈哈...太小看投資客的實力了
還要抓到才算耶

動輒千萬的房子...罰這點錢
難怪大家都樂此不疲

merry go round wrote:
稅沒繳,國稅局馬上就知道了,你現金怎麼來的??一清二楚


我朋友,在市場賣魚,光是過個年,收入至少40萬,沒繳稅.

saturn66tw wrote:
國稅局不用查~~直接請你提證明 你要說明現金怎麼來 若說不出來 還能說你逃漏稅


財產來源不明罪,目前台灣是對"公務員"(有罪推定),還限定特定的罪,如貪污,毒品,槍砲...才要交代.
一般百姓沒必要交代(無罪推定).
是調查機關要證明錢有問題,不是當事人要證明錢沒問題.

有罪推定的法律,通常都是專制獨裁的國家才有,除了中國,新加坡,
很榮幸
台灣也有.

很榮幸,台灣很多人居然願意有罪推定.

JIN DER LAND OFFICE

JINDERLANDOFFICE wrote:
我朋友,在市場賣魚...(恕刪)


是阿,台灣老百姓都那麼厲害喔,是炒房主力耶!!
國稅局終日拼死拼活的查稅

績效也不過爾爾

非金融專業的地政人員是能查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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