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天(5月30號)三讀通過《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修正案,對於意圖囤積,導致市面缺貨,或是散播不實資訊而影響物價的業者,除了保持現行的最高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外,罰金從現行的五千元加重為最高五十萬元。這個算是當局的打房手段嗎? 風向的變化好像越來越明顯了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01 月 15 日第 一九 章 妨害農工商罪第 251 條 以強暴、脅迫或詐術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一、妨害販運穀類及其他公共所需之飲食物品,致市上生缺乏者。二、妨害販運種子、肥料、原料及其他農業、工業所需之物品,致市上生缺乏者。前項之未遂犯罰之。----若真修正了感覺慢慢要學德國了現在房價搞的大家都不生小孩(1年不到20萬)..政府應該也急也嚇到了01的文章好像政府一直都有在看喔...之前講囤屋稅...後來真的開始了又有德國的刑法防炒房...也修改了其實年輕的公僕在50歲以下..應該都是網路通..他們應該也買不起...所以你覺得他們會怎樣?
bbp408 wrote:立法院院會今天(5月30號)三讀通過《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修正案,對於意圖囤積,導致市面缺貨,或是散播不實資訊而影響物價的業者,除了保持現行的最高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外,罰金從現行的五千元加重為最高五十萬元。 相信一下自己的智慧這哪能適用於不動產這該用在囤米酒囤蒜頭....吧只要房市網站老是擺個幾萬戶求售市面缺貨就不會成立影響物價是哪條被散播"不實"資訊導置也是由檢舉人舉證我想我比較聰明
bbp408 wrote:立法院院會今天(5月30號)三讀通過《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修正案,對於意圖囤積,導致市面缺貨,或是散播不實資訊而影響物價的業者,除了保持現行的最高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外,罰金從現行的五千元加重為最高五十萬元。這個算是當局的打房手段嗎?風向的變化好像越來越明顯了 好厲害的打房 打到房價井噴!!!! 這樣的風向 你都能從2012看錯到現在.....傻空永遠都是傻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