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非凡新聞:財政部長張盛和宣佈雙北市8000萬以上,其他區5000萬以上房屋交易,按實價登錄價格課15%豪宅交易稅,而且今年5月就要申報,就是去年交易的今年就要報稅了。。。。因為電視也沒說很詳細,細節不太清楚,但肯定會有衝擊。。。大家知道的幫忙補充說明吧。
hannse2 wrote:
剛剛非凡新聞:財政部...(恕刪)
細算才知是財政部開小門,讓富豪下車 !
健全房市 豪宅買賣今年起實價課稅
作者: 陳林幸虹 | 中央廣播電台 – 2014年1月23日 下午6:31.
財政部今天(23日)舉行新春記者會。財政部長張盛和宣布,為健全台灣房市,讓房價緩步「軟著陸」、避免泡沫化,財政部將從今年開始,針對雙北市成交價達新台幣8千萬以上、其他縣市5千萬以上的豪宅實價課稅。換句話說,個人只要是去年出售豪宅,今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房產交易所得須遵照新規定納稅。
財政部長張盛和23日宣布針對個人出售房產交易所得的新規定,未來民眾只要出售台北市或新北市的房地產,交易價格達到新台幣8千萬元以上、其他縣市5千萬以上,而且無法證明原始取得成本,就須以實際銷售價的15%作為房產交易所得。這項新規定將從今年5月申報去年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實施。
張盛和說:『(原音)針對這些豪宅,我們就用實際銷售價格的15%來當作房屋交易所得,用土地公告現值以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來分配。15%是各國稅局查核房屋交易所得額標準在11%到18%之間,所以我們折衷在15%。』
由於這項新制今年首次上路,張盛和表示,未來會看實際辦理的成效,適度調整金額和所得額標準。
此外,財政部近日也發函,敦促各地方政府適切訂定房屋稅的徵收率及合理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張盛和指出,目前各地方政府公告的房屋構造標準單價、耐用年數和折舊率多已沿用30年,未曾做合理調整,造成房屋稅負偏低,為求租稅公平,已要求各縣市政府須儘快制定符合現況的稅率,並納入年度考核要點。
舉例說明:某朝高官年薪280萬6年前買元大某豪宅4600萬,後賣出13500萬,價差8900萬,增值稅算250萬,土地價值佔65%,房屋價值佔35%,
如依新制算,13500萬*15%等於2025萬
2025*35/100等於708.75萬
708.75萬即使全用所得最高稅率等於283.5萬
價差近8650萬(須扣微量增值稅250萬)繳稅283.5萬,只要繳3.27%
要選舉了,幫金主合法解套,才有$$嗎?
如2年內另買房屋價值高於上次房屋價值之好宅,又適用退稅,一毛也沒繳~

私心.知識.經濟會限制到自己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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