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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

到現在還沒覺得自己有錯,還發文取暖,被告剛好而已。
g053797699 wrote:
如前文~改業代的長官...(恕刪)

活該被吉 剛好而已

你是小孩子嗎? 這種東西也要發文 討拍還是討罵?
訴訟費用跟和解費用不知道要多少...
坐等後續~~~
哪裡還可下注呢??

我賭會刪!

可以搞到服務第一的Lexus提告

樓主肯定能耐過人
未來式的星巴克咖啡與福義軒蛋捲都當成故事情節來補強樓主的委屈,一堆M友也被貼標籤成業代,太有趣!已收藏唯二的樓主發言,期待後續的未知結局!
原來L這麼大, 我好怕...
你沒下訂卻指名道姓對業務作人身攻擊,今天不能因為他賣你比較貴或沒送你什麼東西就說人家不對,你可以選擇去別的地方買或比較啊! 建議你還是刪文的好,你敗訴的機率蠻高的
g053797699 wrote:
如前文~改業代的長官(恕刪)


置板凳、雞排、珍奶準備好
通往地獄的路,都是由善意鋪成的 - F.A. Hayek
1.汽車業代不是想像中的好賺,獎金也不過是台數,分期,保險,配件;早期曾做過一個專案就是如何確保業代的收入以降低人員離職,是因為收入不佳而不幹的業代,幾乎都是為了確保業績台數標準而把獎金回饋給顧客了

2.樓主似乎不瞭解訂單成立的定義,還在議價階段,本來就有談成談不成的情形,業代送的東西基本上就是公司大宗採購的產品,成本價本來就比市價還低,要升級卻用市價差額來補,其他的部分等於要業代自己填錢倒賠,基本上這單要成立,也要看其他的獎金有無可填補處,否則沒賺還要倒貼誰要做賠錢生意?

3.議價階段原本要送的東西,其他地方沒利潤所以不送了,就叫偷?這應該是訂單成立後才有資格這樣說吧

4.議價階段談不愉快,要人家賠錢賣所以人家不賣了,就要上網公審人家,這行為個人認為不可取

5.個人支持車商以司法來護衛員工聲譽
不做你生意剛好而已
跟你不同國就叫救火部隊

L牌告下去給網友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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