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監察院陳情受理中心向值日之監察委員陳情。
(2)於監察委員至地方機關巡察時,向巡察之委員陳情。
(3)郵寄或傳真陳情書予監察院或監察委員。
(4)透過監察院網站陳情信箱陳情。
我們一開始選擇(4)陳情信箱,前後陳情了三次,但結果令人沮喪,因為監察院每次收到後
都是直接轉給新北市政府回覆,而市府只需回覆我並抄送監察院,即可讓案件「結案」。後來,有朋友建議我改用第二種方式,也就是親自向監察委員陳情,當面說明能提高成功機率。
於是,去年利用10/21至桃園市政府巡察時,親自陳情。去年11/11,我收到監察院的正式公函,相關過程及內容請觀賞這影片:
takemehome96 wrote:為了三貂嶺隧道,我們...(恕刪)
如果您看了294F的監察院申訴開箱影片,想知道監察院到底要查甚麼?以下我把監察院函新北市政府、教育部後給我的副本轉為文字檔貼上來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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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函
受文者:___君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1月11日
發文字號:院台業參字第113070669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三
主旨:
據訴,貴府原以建置自行車道為目的,由教育部體育署前瞻基礎建設「營造友善自行車道計畫」補助經費建置之「三貂嶺隧道自行車道」,然工程完工後涉有路面工程安全設計不良及營運管理紊亂等缺失,且未善盡生態調查,逕將該隧道改名為「三貂嶺生態友善隧道」,影響自行車使用者權益,亦不符建置經費補助目的等情案。請就「說明二」,於文到之日起1個月內,查明見復。說明:
一、依據監察法第30條規定及本院批辦監察委員核閱意見辦理。二、請就下列事項一併詳予敘明,並檢附相關資料影本供參:
(一)本案始末經過、規劃建置「三貂嶺隧道自行車道」之目的、改名為「三貂嶺生態友善隧道」之原因及相關法令依據為何?該隧道改名後,有無符合原規劃建詈及補助經費之使用與目的?
(二)據訴,貴府將「三貂嶺隧道自行車道」改名為「三貂嶺生態友善隧道」後,並大肆宣傳強調維護該隧道之「蝙蝠」生態,然該蝙蝠非保育類,且棧道設計亦違反生物天性。是否屬實?相關單位有無依規定必詳盡生態調查?相關調查情形為何?請一併提供調查報告影本供參。
(三)據訴,貴府工務局為取得補助任意改變設置目的,且工程設計不當,造成多起民眾受傷、財物損失事件。實情為何?
(四)據訴,「三貂嶺隧道自行車道」工程完工後,涉有路面工程安全設計不良及營運管理紊亂等缺失。目前相關道路路面工程是否符合安全規範?營運管理機制、權責歸屬、執行情形及法令依據為何?
三、檢附陳情資料影本1份。
正本:新北市政府
副本:___君(正本不列)、本院監察業務處(正本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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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函
受文者:___君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1月11日
發文字號:院台業參字第1130731889號
主旨:
據訴,新北市政府原以建置自行車道為目的,由貴部體育署前瞻基礎建設「營造友善自行車道計畫」補助經費建置之「三貂嶺隧道自行車道」,然工程完工後涉有路面工程安全設計不良及營運管理紊亂等缺失,且未善盡生態調查,逕將該隧道改名為「三貂嶺生態友善隧道」,影響自行車使用者權益,亦不符建置經費補助目的等情1案。請就「說明二」,於文到之日起1個月內,查明見復。說明:
一、依據監察法第30條規定及本院批辦監察委員核閱意見辦理。二、請就下列事項一併詳予敘明,並檢附相關資料影本供參:
(一)據訴,新北市政府於「三貂嶺隧道自行車道」工程完工後,逕將該隧道改名為「三貂嶺生態友善隧道」,採全面預約不開放現場候補,許多自行車者到場後無法通行,造成不便,且路面採用大間隙鋼筋路面,造成多起自行車、輪椅卡輪或是單車族滑倒摔傷等問題。貴部體育署於上開隧道完工後,有無詳實審查是否符合原申請經費補助之工程規劃設計及規劃目的?該隧道改名及使用情形,有否違反規定?
(二)據訴,新北市政府以營造友善自行車道為目的向貴部體育署前瞻基礎建設「營造友善自行車道計畫」補助經費建置之「三貂嶺隧道自行車道」,惟貴部體育署未善盡查核之責,該府於工程尚未完工即納入「最讚亮點自行車道」進行案件遴選,且並未提供正確資料卻獲選,涉有評分不公。實情為何?相關遴選及審核作業,有無違失?
(三)據訴,目前「三貂嶺生態友善隧道」之自行車道設計及經營管理方式,似未屬友善自行車道,應不符合「最讚亮點自行車道」遴選之條件。是否屬實?如該隧道目前使用及經營管理方式,已未符友善自行車道及「最讚亮點自行車道」之條件,依規定應如何處理?查處情形為何?
三、檢附陳情資料影本1份。
正本:教育部
副本:___君(正本不列)、本院監察業務處(正本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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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首次快閃後,雖包括議員質詢、多家媒體報導,以及YouTuber Tony等KOL拍攝多支批評影片,持續引起社會關注。我們也拍攝影片、撰寫系列文章,揭露安全問題並向監察院陳情。然而,新北市政府迄未正面回應,相關主管機關如交通部與體育署也無積極的回應或改善作為。
本次快閃重申兩大訴求:其一,請新北市政府回歸工程原意,針對路面安全與動線不良進行改善;其二,請市府與主管機關正面回應民間質疑與陳情,勿再以「生態」包裝錯誤決策,掩蓋公共工程失當。
影片為活動中車友所表達的心聲完整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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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zacist wrote:結果寵物不能進入...(恕刪)
我有見過一影片,狗狗走類似的棧道時會失去平衡,甚至不敢走,因此不進去也對(現行規定也禁止寵物),有蝙蝠是藉口,主要還是怕民眾寵物受傷,會引發糾紛。
以下是請chatgpt查的,不見得正確,僅參考:
狗狗踩踏這種鋼筋路面的風險:
腳掌卡入:
2.4 公分的縫隙,對於中小型犬(特別是 10 公斤以下)來說,腳掌或腳趾有很大機會陷入或卡住,甚至可能造成扭傷。
腳掌割傷/磨損:
裸露且鏽蝕的鋼筋表面粗糙且不平整,可能會刮傷腳墊或造成破皮。
心理壓力與抗拒:
有些狗狗會害怕踩在「空心感」或有縫隙的表面,可能會原地打轉、不敢前進,甚至掙脫牽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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