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os wrote:
你真的錯了, 不管有...(恕刪)
沒有人受傷頂多罰錢而已並沒有違反刑責!是違反"交通條例"...
針對的對象也沒有侷限於肇事者或是被害人,這要搞清楚!
就算你是被撞的也有可能被開罰!!!
http://www.taipei.gov.tw/ct.asp?xItem=1922887&ctNode=45340&mp=108001

衛生筷夾餛飩 wrote:
只能說樓主朋友真的很倒楣就是了..賓士.
推倒胡 wrote:
樓主這篇先刪掉吧,不要留下當呈堂證供!
沒報警,想賴的話到時如果有後續再來灰吧.......(恕刪)
330tomy wrote:
看大家反應.發現自己太好心了.開車20來被擦撞不下數十次.但從來沒索賠過.我認為小擦撞難免.何必這麼計較.所以我的車都從新車開始不久就一直傷痕累累.那天自己看不下去.在一次總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