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u5955 wrote:
樓主你差點被設計了....知道嗎!!!!
身為交通執法者阻礙交通沒適時跟上車流,
反而引誘他人違規...樓主看到龜車不是差點想跑路肩嗎???
違規固然不對但是引發如同"引誘犯罪"一樣,
事在違規...如果造成肇事傷害...
爭議會在有"因果關係",
沒事一直踩著煞車又離前車過遠"居心何在"。
其實我不會被設計到...我會開快車..會超車..但就是不走路肩..
我覺的那是.."下等人的行為.." 當然某些路段合法開放段我就會走...
影片中的只是加強表示那種龜讓人衝動FU而己..
其實在我選擇切到黑車後面幾秒..發現他很龜且前面很空..
就想從左側切出去超車..不過後方車流以上來了..才選擇跟在後龜...
反正也習慣了..跟著龜也就沒特別去注意黑車離前車多遠..反正有在動就好了..
X-Trail 可能是休旅車比較高也看比較遠..比較容易看清路況..
才容易HOLD不住....
18標這段一堆要去內湖的都到了環河出口才急急忙忙往內線切..
害我們這些真正要下交流道的陪他們龜..久了就習慣慢慢龜了..
維尼爸 wrote:
如果~今天你車上;載...(恕刪)
那~~~~拉這麼長 是正常還是不正常??
會不會影響車流??
如果每個都像妳拉這麼長~~ 那交流道的減速車道不就要延伸為2公裡的距離??
不然塞車又塞到主線怎麼辦哩??
點踩煞車是告訴後車不要跟那麼近的其中一種表達方法。
b9321085 wrote:
請注意看1m4s時x-trail與偵房車交錯瞬間,前方大略還有三個車身的距離...
Camry 車長約 4.8 米,三個車身 14.4 米
小型車應與前車至少保持「速度除以2」的距離(單位為公尺)
也就是說 三個車身 14.4 米 只是 29 KM/H 的速度的最小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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