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撞人,再來輾壓,犯了殺人罪!
葉雪鵬(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前些日子,一位剛度過十八歲生日的柯姓青年,一向做事都是漫不經心,
連手握方向盤駕駛車輛也都如此。這天,他駕駛一輛半舊的自用小客車,要到鄰
近的新竹市區辦事,當車行經當地鬧區的中華路時,因車速過快,又沒注意車前
狀況,竟將行走在斑馬線上的田姓老翁撞倒,瘦弱的老翁怎經得起劇烈的衝撞,
整個人彈飛起來,摔落在柯姓青年所開的小客車引擎蓋上,然後翻落在他的車前。
柯姓青年眼見自己將老人撞倒,竟亂了方寸,只想到以後要負擔老人的醫藥費該
怎麼辦?馬上將心一橫,竟不下車察看被害人的死活,反而倒車後再猛踩油門,
加速向前衝撞,如此連續三、四次的衝撞,導致被害人斃命並被卡進車底,拖行
了四十多公尺後才鬆開摔在道路上,柯姓青年這才加速開車逃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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