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法規應該是行車記錄器尚未出世就訂了,, 也不知是多少年前的法規, 台灣有許多不合時宜的法規, 應該搬出來好好修一修了.. 如果行車記錄器放入安全帽, 這些電子版, 電池 採取內建, 放在頭部, 光安全, 電子輻射, 重量就發麻 ... 除非政府稽核單位真正可以做到為人民把關. 對照食品安全把關,,想也知道政府不可能做到幫全民把關..如果行車記錄器可以內建整合在機車上與汽車一樣,,倒是不錯. 解決了安全, 電子輻射, 重量的問題. 畢竟機車有時也是被後車追撞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