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雨 wrote:北宜應該提高車速到70 更嚴謹抓壓車超速違規重罰列入刑案增加刑警考績 只要抓到入監服刑不得易科罰金綠島監獄應該重啟通通送往綠島...額外到時候開放70再到網路嘴太慢的視同煽動叛亂罪送往綠島不得易科罰金! 有必要搏這麼硬嗎?搞得跟對岸一樣專制獨裁!!!不就是超速罰錢而已嗎?想要快快從此路過,留下買路錢!不想交出買路錢?慢走不送!!!
yuanchih wrote:違規下降99%。事故下降45%。無A1事故。看來成效很好,這都是那些愛搞怪的人的功勞。為什麼只是針對這一段路,那些卡普追焦族居功厥偉啊。 改成限速30吧 數據通通下降100%
aderek wrote:唉…能講講真話的新聞(恕刪) 啦~不過還是不夠嚴謹~1.[區間要分多段~](最好每段不要超過3公里~)愛飆的~最多就只能3公里來回飆~2.還有就是[區間要頭尾相接~](最好相接的地方~剛好就在狹窄的彎道上面~)愛飆的~看你能停在哪裡~抽菸打屁耗時間~(更理想的~剛好就設在追焦手~聚集的彎道那裡~)愛飆的~可以停下來跟追焦手一起~抽菸打屁耗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