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允恭事後向媒體表示,前晚「喝了酒、睡了一覺,醒來以為酒退了,不知道會超標」;本來要去醫院看受傷女騎士,但對方已經出院,他也與對方家人聯繫、致歉。
據了解,丁允恭目前在某建設公司任職,昨天上午八點卅分左右開車上班,在前鎮區復興三路擦撞前方四十歲劉姓女子機車,劉女人車倒地,丁允恭停車報警,劉女手腳擦傷,經救護車送醫後無大礙。
員警依程序對丁允恭酒測,酒精濃度零點二三毫克;丁承認前一晚在家喝了高粱酒,被帶回前鎮警分局復興路派出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出酒駕罰單,但公共危險罪部分未隨案移送,遭質疑「包庇特權」。
前鎮警分局副分局長黃元民說,依警政署發布「查獲酒後駕車肇事駕駛人之移送法辦原則」函文規定,駕駛人車禍肇事,酒測值零點一八至零點二四毫克,依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製測試觀察紀錄表,畫同心圓、走直線當客觀判定依據;丁經觀測合格,警方依「檢察官與司法警察機關職務執行聯繫辦法」請示檢察官,將全案函送地檢署。
高雄地檢署說,員警是依警方內部作業準則,沒有違失;類似酒駕案件都有相同處置,收到函送書後會進行偵辦。

創夏,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