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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接受我的感情了< 7.19更新>


她的弱點就是小孩,那樓主要不要試著從小孩下手,收買、賄賂。

請他在女友面前講好話。長久洗腦之下,她或許會變的不再那麼的堅持。

再者...你能做到不生小孩,以她的小孩為小孩。應該是還有機會。

再試試吧?

akka654 wrote:
我總算是死得其所,可以瞑目了。...(恕刪)


那問題就是出現前夫身上,因為他不相信你會好好對待他的小孩,雖然不知是不是真的是這個理由,還是純粹不讓女方再婚。

1 前夫有何立場要回小孩,現在監護權應該是媽媽吧

2 結婚為何要通知前夫,讓他知道來搗亂

3 可以的話,節婚後到別的地方生活,

4 兩人相愛,同居也可以,都那麼大了,我妹妹就是如此,過得也很好。房子是她自己的。男友在台中,自己在竹北,星期假日見面,兩人偶爾一起回老家住幾天,是現在我住的地方,不錯啊!

結婚不就一張紙,當然期中有權利義務,有時候路不是只有兩樣選擇爾已,路是開創出來的。
加油!去找她,跟她說人生有無限的可能,不是只有要與不要。
她:我有講我交男朋友的事情,她說如果我要再結婚,小孩子要跟他,他說他怕小孩子會被虐待...???

問:一個男人和女人離婚後,讓女人獨自扶養小孩,還有什麼資格管前妻再婚後不得繼續扶養小孩?還是離婚協議書有寫:「男方每月提供XXXXX元贍養費,女方若再婚後子女監護權歸男方」?如果這樣才合理,否則就有其它原因!
克林泰伯 wrote:她:我有講我交男朋友的事情,她說如果我要

沒錯,已經離婚應該很清楚..為什麼還會有監護權的原因..看不懂..

akka654 wrote:
她:我有講我交男朋友的事情,她說如果我要再結婚,小孩子要跟他,他說他怕小孩子會被虐待...(恕刪)

監護權早在離婚時就決定了
這女的隨便找個理由你就信

akka654 wrote:
兩年前公司來了一個3...(恕刪)


這故事的結局很好

bakafish wrote:
監護權早在離婚時就決...(恕刪)



這個我有離婚經驗..我來說說


有這個可能

一開始大家不是都在懷疑..

只有一個小孩.而且是男孩子.為什麼爸爸不要爭取監護權呢??!!

--原本離婚的時候

應該是連小孩監護權的歸屬 一併談妥

若是只有1個兒子

而雙方誰也不願意放棄監護權的時候

就會採取"共同監護"..

舉凡關於孩子一些權益上的事都要父母2人 共同蓋章同意的


舉例:
幫小孩開郵局帳戶時.

小孩未滿18歲
1.需準備戶口名簿
2.戶籍謄本
3.(父+母)身分證印章+小孩印章
4.父母一方不能到場 需具委託書一式



**一般現在離婚..
大部分的人都不要小孩
所以就會變父親單獨監護 或是母親單獨監護
人之所以痛苦,在於追求錯誤的東西。
前夫好像管太多了喔,也許他還沒交到女友吧,如果交到女友,可能想法就轉變了,所以樓主可以再觀察看看。
你可以跟他打官司.不要怕.
要雙贏局面.你還有勝算.
結果大家猜半天.
都沒有一個是正確答案.
身為對的人;我將持續做出核心價值來成就自己附加價值的永恆.[V-Ing]By Mys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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