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一個男人和女人離婚後,讓女人獨自扶養小孩,還有什麼資格管前妻再婚後不得繼續扶養小孩?還是離婚協議書有寫:「男方每月提供XXXXX元贍養費,女方若再婚後子女監護權歸男方」?如果這樣才合理,否則就有其它原因!
bakafish wrote:
監護權早在離婚時就決...(恕刪)
這個我有離婚經驗



嗯
有這個可能
一開始大家不是都在懷疑..
只有一個小孩.而且是男孩子.為什麼爸爸不要爭取監護權呢??!!
--原本離婚的時候
應該是連小孩監護權的歸屬 一併談妥
若是只有1個兒子
而雙方誰也不願意放棄監護權的時候
就會採取"共同監護"..
舉凡關於孩子一些權益上的事都要父母2人 共同蓋章同意的
舉例:
幫小孩開郵局帳戶時.
小孩未滿18歲
1.需準備戶口名簿
2.戶籍謄本
3.(父+母)身分證印章+小孩印章
4.父母一方不能到場 需具委託書一式
**一般現在離婚..
大部分的人都不要小孩
所以就會變父親單獨監護 或是母親單獨監護
人之所以痛苦,在於追求錯誤的東西。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