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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醫藥費用與保險給付的報稅問題

小弟去年有一筆醫藥費5萬元(住健保病房無自付額)
醫療險給付我總額10萬元
然而這10萬元中,屬於醫藥費的5萬元卻只給付了2萬元
其餘8萬元是其他的給付,例如出院後的療養金日額給付,住院日額給付
手術保險金(保險公司核定給20倍,每倍2000元,給付金額4萬元)等等

請問在這樣的狀況下
我還可以在列舉扣除額中列入醫藥費用3萬元嗎?
(因為我付了5萬,扣掉保險公司的醫藥給付2萬,還有差額3萬)

另外,我去年還有一筆醫藥費10萬元
但申請保險給付是今年的事
這樣的話,列舉扣除額這筆醫藥費10萬還需要扣掉保險金給付的部份嗎?

麻煩各位為小弟解惑,謝謝
2011-05-04 22:56 發佈
要報也要看你的收入吧!
不然也是白搭
您自己出的錢就可以扣除

保險給付的則不行

假設 10萬,保險付8萬,您自費2萬

則只有2萬可以報扣除,




自行google 報稅 醫藥費 保險 會有文章告訴你原因
小弟有爬過Google了
結果就跟您說的差不多
但是這樣舉例太過籠統
請仔細看小弟的原文
謝謝您
bakafish wrote:
小弟去年有一筆醫藥費5萬元(住健保病房無自付額)
醫療險給付我總額10萬元
然而這10萬元中,屬於醫藥費的5萬元卻只給付了2萬元
其餘8萬元是其他的給付,例如出院後的療養金日額給付,住院日額給付
手術保險金(保險公司核定給20倍,每倍2000元,給付金額4萬元)等等

請問在這樣的狀況下
我還可以在列舉扣除額中列入醫藥費用3萬元嗎?
(因為我付了5萬,扣掉保險公司的醫藥給付2萬,還有差額3萬)

所以,這個狀況是...
付給醫院:50,000.(取得醫院的收據)
保險給付:20,000.(屬於五萬收據的部份)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你今年只能抱30,000的醫療列舉扣除額
醫院的收據是多少錢我就申報多少錢,就這樣





剛才小弟打了電話問國稅局
結果竟然連國稅局都不清楚
看來到時會由承辦人員自由心證
一般來說,
我也會建議你,拿到多少收據就報多少的稅,
不用去管任何保險的給付項目,
也就是你可以直接去申報五萬元的醫療費收據,
原則上國稅局是不會去查核你的保險給付項目,
就算有一天真的查核了,
頂多補稅,並不會加罰,

至少我這幾年來申報的醫療費收據,
都是百分之百可以申報的

給你做參考用
不管保險給付多少
只要你手上的正本收據還在
就全部報吧
很多保險公司都是正本理賠
收據就沒了
到時候如果被踢退
只會叫你補
不會罰你
所以有多少單據就報多少吧



bakafish wrote:
小弟去年有一筆醫藥費...(恕刪)



如果以後碰到這樣,就拿副本跟保險公司理賠,正本拿去列舉扣除額,這樣很保險
如果拿副本報稅,就看國稅局要不要查了
收據多少就報多少,保險公司沒有與國稅局連線
國稅局也不大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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