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in0204 wrote:
大大沒有點出"重點中...(恕刪)
當初自己開公司用10元認的股票,最後也是用10元賣的才叫沒賺喔,所以買賣期間所獲得的股息股利是扎扎實實的所得.
hoamon wrote:
近期的『證所稅』就是一個例子,很多人都以為這是處罰有錢人的稅。目前的課稅方案也看似只有很有錢的投資人才會被課徵到,而我們這些小小散戶都沒事,所以有一個錯覺,它是「劫富濟貧」的工具。
但以下例子就是反證:
1. 一個本金不多(100萬+),但投機技巧非常好(平均 1 個月 15%+ 報酬)的投資人,他會繳到證所稅。
2. 一個擁有上千億資產的投資人,如果他只擁有股票,不交易賺差價,他不會繳到證所稅。
3. 一個擁有上億資產的投資人,但他的投機技巧慘不忍賭,沒賺過差價,那他也不會繳到證所稅。
證所稅並不是有錢人就一定繳到的,而繳到的也不一定是有錢人。...(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