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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明基"董事長"李焜耀""A錢" 密件曝光嗎???

涉內線交易判無罪 李焜耀感欣慰

=> 無罪

那到底真相是 ??

活在現世裡,只要夠狠!夠不要臉!拿小股東的錢花花!天經地義!
判決不是出來了???

口水還是一樣多

沒什好直的一看




基本上只是口水滾口水的內容

等真相判決出來不就有答案

發言管道這多 想批判哪需找理由

andy2000a wrote:
涉內線交易判無罪 李焜耀感欣慰

=> 無罪 ...(恕刪)

可是 他下面有高級主管 在內線交易案中有罪定讞
這個他難道沒有道德 或者是 主管範圍的瑕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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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 這樣要查的話
園區一堆公司都可以算了
尤其是聯字輩的....
20餘年電子產業經驗,我大概知道內情了! 哀, 老闆們為何從來只在照顧自己呢??

有罪無罪不重要,認清楚人不能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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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焜耀無罪 法官另告財報不實 【14:25】


〔中央社〕明基電通董事長李焜耀被控將個人分紅掛名他人名下,涉犯侵占、背信,高院合議庭今天雖判他無罪,但認為李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且財報不實,另告發財務報告虛偽記載罪。

檢方當初起訴李焜耀、前明基電通總經理李錫華、前財務副總經理游克用、前財務處財務長劉維宇、前會計部經理劉大文5人,指控5人於民國92到95年明基股價偏低時,以海外資金名義購買明基股票;並因併購德國西門子公司失利,虧損擴大,以不知情員工名義出脫持股,規避損失,涉違反證交法、侵占、背信等罪。

法院一審時,判5被告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院後,高院合議庭認定游克用、劉維宇、劉大文在明基財報虧損消息未公開前,自行或以他人名義賣出股票,以內線交易罪改判游克用、劉維宇、劉大文3年2月到4年不等徒刑。但因無證據顯示李焜耀、李錫華與3人有犯意聯絡,李焜耀、李錫華仍判無罪。

由於李焜耀、李錫華一、二審均獲無罪,根據速審法規定,檢方未來若要對2人提起上訴,只能以判決違背法令、違背司法院解釋、違背判例為由。游克用、劉維宇、劉大文3人則仍可上訴。

高院合議庭認定,李焜耀、李錫華及游克用將自己所分得的員工分紅配股,掛名他人名下,另成立海外公司賣出掛名股票,是為公司未來擴大品牌經營,留用海外人才目的。合議庭認為,李焜耀做法縱有可議,但未損害公司或股東、員工權益,也不是為自己或他人獲利,不構成檢方指控的背信、侵占。

不過,合議庭認為,李焜耀、李錫華及游克用於89、92、93年度,將自己員工分紅配股掛名他人名下,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轉讓方式規避證交法管制,且年度財務報告揭露不實,是否另犯證交法中的財務報告虛偽記載罪,及主管機關是否應依證交法規定科處罰鍰,應由檢察官及主管機關另行處理。
果然如之前網友所評 董事長沒有不可以是海外員工
但底下的財務主管有罪
老闆無罪
只能說
好可憐的財務主管

caroldodo wrote:
只能說
好可憐的財務主管 ...(恕刪)

這有什麼好可憐阿...
應該是一起想撈錢 結果吃了沒抹嘴(另一個可能是董座賣股需要申報)
當然會變成 證據確鑿的 內線交易

台灣的內線交易罪已經是超級寬鬆
靠法人[成立基金會,或者是捐助基金會],三等親以外都可以避開被抓到內線交易
這些新竹園區很多公司都有類似的作法了....
不是每一家公司都這樣玩嗎?
只是運氣背一點被公開出來而已…
~~龜派門徒==>新台幣樂園==>八 元~~ ★★☆

dgame wrote:
台灣的內線交易罪已經是超級寬鬆.....(恕刪)


就是啊
財務主管哪裡可憐
可憐的是這家公司,請到這種等級的財務主管
在台灣還會被抓到內線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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