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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悲的駕駛觀念

多說無益~~

下次在國道遇上"block"住超車道要找人陪散步的龜車

我一定會戴上藍芽耳機按下設定好02-22974578/02-29092354的快捷鍵

找值班的斑馬大大來陪龜在超車道散步的龜車車主
l0919022554 wrote:
內線道為超車道,在超車道超完車應該開回中線是對的,

但是超速也是錯的,請勿把在內線超速就說應該禮讓也是對的

有沒有超速雖然有警察判別,但是超速行為本來就是錯,沒有所謂警察不在場判別就沒有違規

就應該禮讓,當然救護車之類的另當別論,人家是救人,不要拿救護車出來對比

龜車當然不對,但是超速就對嗎?




你不是警察,你的儀表沒經過國家標準檢驗,何以見得你的儀表可以證明別人超速?包括警察過期沒校驗罰單都依法都是無效了,自以為是正義人士說出來的話,結果讓人發現竟然連法律的基本精神都不懂。

這不是肇逃,也不是搶劫,麻煩把你的熱心,轉到這些地方去,不要以為躲在鋼殼裡面,有殼保護就膽子大了起來,我只敬佩幫忙那些抓肇逃跟搶劫犯的民眾,而不是自以為是執法者的路隊長。
請開速限內的大大不要以執法者自居,你是守法者不是執法者
你要開慢車請靠外側,別人超速不干你的事,不要假好心
被閃很不爽,當然
明明高速公路不只一線,給人方便自己方便,何必要弄得兩敗俱傷
除非你時間多,很無聊,這是你的樂趣
你不擋一擋就覺得不舒服,
這樣的話我為想叫你放棄樂趣的言論跟你道歉
畢竟每個人喜歡做的事不同,我尊重個別差異!
Dear烏龜車的車主們:

沒必要你們"龜"別人也要跟著你們一起"龜"吧!?

搞清楚~路不是你家的!! 沒有人想故意玩命胡亂超車(速)吧~

我記得有位前輩說過: "在台灣~既然改變不了別人,那就靠技術來彌補吧!"


沒有搞不定的女人
想龜想省油的就讓個車給後面的過

想快趕時間的也別讓人嚇到給點時間讓人反應一下讓車

不影響他人行使車輛不就好了

路不就給人開的要怎麼開都行但也是需要尊重他人用路權益
大家都講的義憤填膺,痛恨不守規矩的駕駛人,互相攻訐,這還是只有四輪以上車輛的情況,如果哪一天政府開放大型重機上國道,想必吵得更熱鬧。

在網路上互罵沒有太大的用處,因為管事的官員不會上來看,看到的辦事員不會上報這種無關他們痛癢的問題;還有很多各年齡層各行各業與網路絕緣,卻每天使用高速公路的駕駛人。

看到很多破車(冒黑煙的汽油車、車燈破損不亮、車身軸線歪斜、車門無法緊閉.....)在路上跑、路上隨時可以看到檳榔渣和裝檳榔汁的杯子、菸蒂、箱菸盒、飲料杯......,超載、非法改裝....,臺灣的高速公路能不塞車就要偷笑了。

而且,就在大學錄取率近100%的今天,臺灣還有十分之一左右的成年人不識字,守法?怎麼守?


viewlife wrote:
只想知道那些在內車道嫌人家車慢的

有幾個超車後轉到外車道行駛

符合他說的內車道是超車道


我符合你說的,一點都不難,有道德的人都做得到
超車後沒有回到中線我會渾身不舒服
怪了怪了,
這就是台灣,錯的認為對,對的認為錯,各有擁護者
超速而超車的沒資格要求對方讓開,不論你在哪個車道,應自己避開
但龜速佔車道的不給讓也是錯,不論中內車道,既然慢就開最外車道吧,以免造成堵車浪費社會成本
各自有心檢討自己才是王道,
開130遇到開140的被閃燈,
開70遇到開90的被閃燈, 哈,哈,哈
還有還有,千萬別把其他公眾事務跟私人事務拉進來比急或不急,會讓人家笑
人們可能常會因為自己的爽度,無賴感,心情hi,或真有急事而開快車,但不代表自己是對的,
此時虛心就更重要了,這就是為什麼此時被條伯開單,也不敢叫的原因,
ep0458 wrote: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3 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
、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
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二、未保持安全距離。
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四、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五、站立乘客。
六、不依規定使用燈光。
七、違規超車、迴車、倒車、逆向行駛。
八、違規減速、臨時停車或停車。
九、未依規定使用路肩。
十、未依施工之安全設施指示行駛。
十一、裝置貨物未依規定覆蓋、捆紮。
十二、不繳交通行費闖越收費站。
十三、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車。
十四、進入或行駛禁止通行之路段。
十五、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十六、行駛中向車外丟棄物品或廢棄物。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
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除前二項外,其他違反管制規定之行為,處駕駛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
二百元以下罰鍰。
所以大家都來裝行車紀錄器來檢舉那些內線龜速車吧!! 如果有獎金提供的會就更好了...

裝行車記錄器,是沒法取締龜車的!! 只有條子能取締。
因為時速的標準只有一個,必須是經標檢局認證的產品....

但龜車佔用內側車道,不一定要造成內側車道"阻塞"才能罰款6000~12000元
其中第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是罰款3000元。

當龜車長期在內側車道行駛則屬於「慢速車」,而「慢速小型車」應行駛外側或中線的車道,
佔用內側的「慢速小型車」就像只能行駛外側車道的「慢速大型車」一樣,在偏內側的車道不能待太久,
只要長期佔用內側車道,雖然沒有造成後方阻塞,同樣可依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罰款3000元。
也是因為這樣,才有「大型車」因佔用緊鄰外側的「中線」一直超車甚至超速,還被開"不是超速的罰單"。

當「小型車」不是以最高速限行駛時,就相當於「慢速小型車」,必須行駛中外側車道,
否則被逮到會被開: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3000~6000元罰單。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結論就是
道德者全都在01上線
所以路上都是亂七八糟的

果然符合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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